47名組織或參與「民主派35+初選」嘅反對派政客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囍雨留意到,本身應該係被告之一嘅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同前香港眾志成員羅冠聰,都有就事件「表態」,前者對「戰友」被捕感到憤怒,後者則稱審訊「無關法律」,係中央「隻手遮天」云云。其實,許、羅二人都係逃犯,逃避審訊甚至刑責,著草海外,依家喺度「抽政治水」,咁關心香港以至「戰友」,點解唔同「戰友」或「同路人」一齊面對呢?
口出狂言的政客
喺英國倫敦,有人發起集會,席間更有人揮動象徵「港獨」嘅「光時」旗幟,而有現身集會嘅許智峯,就稱對事件感到「十分憤怒」,又話知道「戰友」被捕、上庭,無法入睡,希望進一步「推動各國實施制裁」。至於羅冠聰,除咗指審訊無關法律,借機攻訐中央之外,質疑「基本法賦予議員的權力構成了顛覆行為」,話「抗爭,永遠都是最bitter sweet的經驗-看見犧牲,更看到光芒」。簡單而言,兩個人作為「花生友」,當然係講得幾響亮都得啦!
對於許智峯稱被告人士為「戰友」,囍雨首先想問,如果係「戰友」,點解許智峯要掉低「戰友」走佬呢?臨陣逃脫然後仲稱呼自己人做「戰友」,許智峯面皮真夠厚!而羅冠聰呢?《基本法》賦予議員權力審核《財政預算案》,但《基本法》有冇講過議員可以「無差別」否決議案、財政法案,以達致癱瘓政府嘅目的,更要挾換取其他政治訴求呢?退一步講,如果羅冠聰覺得「無問題」,佢當初選擇走佬,又係出於咩原因呢?
自欺欺人的革命
老實講,當人都走咗去外國,暫時逃避咗審訊甚至刑責,講嘢當然可以「囂張啲」,例如許智峯話要推動各國實施制裁,囍雨真心覺得佢一係呃緊自己,一係就呃緊人;到咗今日,許智峯之流仲相信可以自欺欺人「用口水搞革命」?之前先有傳媒報道過,連英國首相約翰遜都表示自己係親華派,希望重啟中英經濟財金對話及中英聯合經濟和貿易委員會(JETCO),身處英國嘅許智峯,想英國以至其他歐洲國家點制裁中國同香港?
如果許智峯同羅冠聰有勇氣,又唔想掉低「戰友」,唔知佢哋會唔會返嚟自首?囍雨喺度諗,如果有一日中英關係改善,話唔定許、羅二人,會被移交回港!
圖片來源:許智峯及羅冠聰Facebook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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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62****67
3年前龙一吟
3年前Happy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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