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行無常】極度惡劣的反中亂港者
【諸行無常】極度惡劣的反中亂港者

據報道,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上月22日在一個研討會上,除了提出愛國者標準,強調落實「愛國者治港」及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外,原來講話全文中還點名黎智英、戴耀廷、黃之鋒等三人,指他們是「反中亂港分子當中的極端惡劣者」,不能允許他們染指香港任何公權力,要「對他們的違法行徑依法給予嚴懲」。筆者估計,香港內外一些反中、反政府政客或者組織,可能又會借此「大造文章」,指摘中央「干預、施壓」云云,但大家客觀回顧一下, 黎、戴、黃三人長期以來的反中亂港言行,難道還不算「極度惡劣」嗎?!

 

中央官員點名批評涉嫌違法《國安法》的「典型分子」,以往的確不多見;但筆者首先要請大家留意,不要忽略了夏寶龍表述中的「依法」二字。既然依法,就是要合理運用法律,就要相信香港的法庭、法官會依法辦事,從來沒有人說過可以偏離香港法治處理問題。再者,筆者相信,就算從一個普通市民角度,對於黎智英等三人對香港、對國家所做過的那些「好事」,都看得清清楚楚。

 

罄竹難書的「罪證」

 

先說黎智英。作為香港反中亂港勢力的「大腦、金主、喉舌、黨鞭」,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可謂「不遺餘力」。繼2019年7月高調訪美,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握手」並表忠「為美國而戰」之後,黎智英於去年5月,還在其報章頭版上呼籲「一人一信」促請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插手香港事務,同月,還宣稱「香港唯一希望」就是特朗普對中國實施制裁;《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去年7月又在其Twitter專頁轉載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恭賀民主派初選成功」的帖文兼向對方「致謝」,並宣稱球比以往更需就中國「打壓自由」的行為發聲和採取行動。黎智英的「惡行」,絕對可用罄竹難書來形容。

 

再說戴耀廷。自2014年非法佔中以來,這個披著「法律學者」外衣的戴耀廷,就一直充當亂港分子的軍事角色。大家可能還有印象,在他於2020年4月發表《真攬炒十步》之前的一個月,戴耀廷還在媒體專訪中宣稱,「是否必然一定要走向更激進,甚至組軍、游擊隊?這個就是策略問題…很多地方也是暴力抗爭和參與選舉並軌而行,兩者並非互相排斥」。而之後戴耀廷有份策動的「35+初選」,則或可能是「踐行」其「攬炒、奪權」的具體行動,其目的就是通過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癱瘓政府、逼特首下台,甚至不惜引發流血衝突,直至「攬著中共跳出懸崖」。

 

至於黃之鋒,可謂年輕一代反中亂港的「表表者」,除了不斷抹黑「一國兩制」、《國安法》之外,長期以來還「周遊列國」唱衰香港、呼籲外國制裁。2019年9月,黃之鋒等人出席美國國會的聽證會,呼籲美國會通過用以「制裁香港」的法案;同年10月,黃之鋒還發動籌款300萬元,揚言要用來「推動全球落實《香港人權民主法案》」。而他有份成立的前「香港眾志」,一度擺明鼓吹和推動「香港自決」,並且表明「港獨是公投一個選項」。

 

怎能讓他們染指公權力?

 

黎、戴、黃三人有沒有犯了嚴重的刑事罪行或國安法例,需要法庭去審理;但事實擺在眼前,有聲音要求對他們依法嚴懲,筆者認為實乃人之常情。三人所涉的國安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姑勿論結局如何,大家先試想一個問題,如果這些「矢志」破壞香港、甚至意圖分裂國家者,讓他們或其「代理人」染指特區任何公權力,香港會是什麼後果?之前,一部分反對派在議會之內,已經把議會、把香港搞到「立立亂」,關乎民生、經濟的議案、法例統統受阻,如果黃之鋒等人晉身議會,全港市民豈非「等攬炒」?

 

筆者不會評論司法案件,但始終相信一點,就是「時辰到,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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