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爭議繼續在社會發酵,最近在傳媒報道中看到愈來愈多相關的政治學用語,也看到香港能否滿足「獨立」條件的討論。
回顧過去十年,世界各地有不少地區通過和平分裂方式爭取獨立,有成功的也有失敗的。能夠以和平分裂方式完成獨立大業,例子有黑山共和國及南蘇丹。黑山是歐洲巴爾幹半島的一個國家,原與鄰國塞爾維亞為一體。然而,黑山國內的黑山人不願受國力比它們強得多的塞爾維亞支配,在塞爾維亞及歐盟的同意下,黑山於2006年進行獨立公投,結果公投以55%國民支持獨立,成功獨立。
至於南蘇丹,原為蘇丹的一部分,但南北蘇丹在種族,宗教信仰,經濟發展等都有很大差異,如北蘇丹大多是阿拉伯人及信仰伊斯蘭教,南蘇丹大多是黑人及信仰基督教,因此南北蘇丹長期處理內戰狀態,2005年南北雙方簽署《全面和平條約》,後來蘇丹政府容許南蘇丹於2011年進行獨立公投,結果公投以98%國民支持,成功獨立,獨立亦得到蘇丹及國際承認。
在這兩個個例中,有若干相似之處,包括獨立國與原屬國家為不同種族,地區內有強烈爭取獨立的聲音,通過公投決定獨立與否。但最重要的是,原屬國接受地方進行獨立公投及承認公投結果。
西班牙的加泰隆尼亞地區及聯合王國的蘇格蘭,兩地與其宗主國族源不同,多年來都爭取獨立。兩地分別於去年9月及11月進行獨立公投,不過,兩地公投不同之處,是蘇格蘭得到英國政府承認公投,結果具有法律約束力,最後蘇格蘭人支持維持現狀,獨派亦願賭服輸。而加泰隆尼亞的公投並無獲得西班牙政府授權,儘管公投獲八成加泰隆尼亞人支持,但這結果最終只能是鏡花水月。
回顧今昔,香港與內地同文同種,即使在殖民地時代,兩地的緊密關係都沒有改變,香港實在沒有因種族問題而需要分裂的理由。最重要的是,北京當局早已表明不容許國家分裂,前幾年通過反國家分裂法,立場及態度已非常明確,因此無論通過公投或其他和平協商等方式爭取所謂「獨立」必不可行。
所謂各處鄉村各處例,一國之內不同地區存有差異是必然的。不能否認,回歸後因內地的關係,香港在政治、經濟、社會民生上都出現很多問題。不過,若有人以為通過分裂獨立便能解決問題的萬靈丹,實屬不智。
原圖:takungpao/bastille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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