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日前發出通告,要求去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須簽署聲明,以示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於拒絕宣誓效忠者,簡單而言就是好有可能「無得留低」。於是大家隨即見到,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成立的撐暴組織「新公務員工會」,其主席顏武周16日晚透過社交媒體宣布解散工會。大家認為,顏武周等人此舉,算不算「識時務」?為「守護糧支」帶頭縮?
顏等人會宣誓效忠嗎?
其實大家都明白,如果有公務員因為拒絕宣誓效忠而被清除出公職人員隊伍,除了等於丟掉一個「鐵飯碗」之外,失去的恐怕還包括一份「長糧」。當然,顏武周等人要縮,必會為自己找一個「下台階」;按照顏所說,工會「一直面對人手不足的問題」,「因為擔任理事須承受的壓力無法想像」,並稱「在面臨理事會不足的情況下,為保障會員的資料,啟動解散工會是無奈但必要的做法。」但筆者想說,其實大家最關心的不是這些,而是顏武周等人會否「保住份工」而簽署效忠聲明?關於這一點,顏武周願意表態、回答嗎?
說到公務員宣誓問題,社會上一直不乏各種討論;從反對者而言,當然又是將其妖魔化為「鉗制、打壓」人權、自由云云,所以筆者要說,大家看問題理應再客觀、全面些。首先,公務員宣誓制度,不是香港獨創,在許多西方國家,這都是對公職人員的「硬要求」,一直以來有誰反對?再者,大家要明白,公務員有別於一般的「打工仔」,因為他們手中掌握是,是公共資源,是公權力乃至政府機密。試想,如果他們中間有人不忠或出賣政府,甚至洩露政府機密,受影響的就不單是政府本身,還涉及公眾利益。
「害群之馬」危害甚大!
簡單一例。大家應該還記得,黑暴運動期間,一名入境處文職人員就曾利用「工作之便」,外洩二百多名包括政府高官、法官、立法會議員、乃至警務人員及其家屬的個人資料,結果導致一大批受害人遭受網絡「起底」欺凌。又例如,去年特區政府高官人事變動,就疑似有人提早外洩變動名單;還有,早前曾一名政府督察涉嫌從部門電腦資料庫中複製大量資料,交予一名開設顧問公司的舊同事等等。可見,公務員絕對不能因為自己政見、立場而隨意「做什麼」;如今要求公務員宣誓效忠,實質上是樹立規範、撥亂反正的第一步,天經地義。
公務員能否有自己的意見、立場?當然可以,但不能與之剝離的關鍵點在於,當政府作出政策和行動決定後,身為公務員就必須全心全力支持、執行有關決定,這就是「打這份工」的要求,如果實在不想「委屈自己」,筆者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乾脆自動離開公務員隊伍!如果像顏武周等人般,又要拿公帑又要處處與特區政府甚至與中央「對著幹」,於理於法都不能接受。
如今,有關特區公職人員宣誓效忠的議題寫入《港區國安法》之後,筆者認為,既然有法可依,政府就應該雷厲風行,落實執行;至於日後還會不會出現「反政府、反中央」的公務員,就有待觀察,關鍵是,不能讓法律、規範淪為一紙空文!
原圖:新公務員工會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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