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年輕人因為參與黑暴運動而被判刑,一般人可能有兩個反應,第一就係犯罪就要承擔罪責,第二就係為此感到唏噓,噚日東區裁判法院審理一宗關於前年6月9日有多人參與衝擊立法會的案件,其中三人在開審前認罪,獲法庭減刑,被判監16星期至20星期。喺呢度,廣男想請大家先睇睇由媒體節錄嘅求情內容:
戴安被告代表律師求情透露他獨自生活,其父已離世,生前為消防員,母親因工作而不在港。戴以一級榮譽在中大哲學系畢業,現為哲學系碩士生及助教。辯方引述由家人、教授、同學撰寫的求情信,指他品學兼優、熱心助人,更曾在3年內獲得18項獎學金。
陳均年被告亦修讀中大哲學系。大狀透露他父母離異,其公開試成績不理想,但未有放棄,循副學士課程升讀中大,去年本科畢業,現職議員助理。教授、鄰舍等在求請信讚許他勤奮好學、熱心服務社會。
卓嘉豪被告的大狀就求情道,被告自小父母離異,由母親獨力養育成人。被告因家境不好,發奮圖強,先修讀毅進及高級文憑課程,及後獲教育大學取錄,現就讀最後一年課程。被告曾代表觀塘區出席全港運動會,他兼職當教練,並非只為賺錢,而是懷著生命影響生命的抱負,希望可感染學生積極做人。
據報,戴安嘅教授喺求情信讚賞戴在眾多學生領袖中表現非常優秀,曾往耶魯大學作交換生,且有資格在耶魯攻讀博士,法庭認為留下案底已令佢額外失去好多機會,再酌情減刑,判處16星期監禁。廣男喺度諗,如果佢哋無參與抗爭,依家係咪已經喺唔同崗位服務緊社會?或者已經去咗外國嘅知名學府繼續學業?
年輕人斷送前途 政客乃最大元兇
可惜,命運沒有如果,佢哋參與抗爭而被捕、被檢控,注定咗佢哋以後要走唔同嘅人生路,所以廣男在文章開初就講,對於年輕人違法被捕,外界除咗認為要承擔罪責外,就係覺得可惜。
與其怪責年輕人,廣男覺得最可恨嘅,就係一班不斷煽動抗爭嘅政客,如果無違法達義,無黑暴運動,無政客推波助瀾,就唔會有幾千個年輕人因為參與黑暴運動被捕,說到底,一切又係違法達義嘅後遺症。近日,幾十名攬炒派政客因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近月又陸續有政客因為涉及不同罪行而被捕甚至被檢控,廣男只想講一句,如果法庭裁定佢哋有犯罪,一定要將佢哋嚴懲,因為佢哋係「萬惡根源」!無佢哋嘅煽動、唆擺,我哋嘅年輕人、下一代,根本就唔會送頭!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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