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舉能噚日上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表示法官嘅投訴處理機制仍有提高透明度同問責性嘅空間,日後會作檢討;對於有聲音要求設立量刑委員會,佢認為上訴庭嘅判決對下級法院有約束力,並會喺判詞中提出如何處理同類案件嘅方法同重點,藉着向上訴庭上訴或覆核刑期,能更有效消除各下級法院嘅判決差異,較量刑委員會權威。囍雨就認為,與其「等待」有問題判決然後要由律政司展開繁複嘅上訴程序,設立量刑委員會,令各級法院判案時更加「有據可依」,可能更為合適。
司法資源緊張
張官嘅說法,首先囍雨唔可以話佢有錯,因為根據現行法律,如果律政司不服判決,可以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或覆核刑期,而上訴庭嘅判決,對各下級法院都有約束力,不過,依家因為黑暴運動而累積咗咁多案件,如果出現「有爭議」判決都要律政司上訴、再由上訴庭作出判決,然後有啲案件可能仲要打到去終審法院,咁對於處理案件數量已經有相當壓力嘅法庭同律政司,似乎都未必係好事。
坊間以至社會人士要求設立量刑委員會,囍雨個人認為係合理,喺一啲性質明顯嚴重嘅案件,例如係侮辱國旗或區旗案,好多明理人都知道案件被告應該被判監,但偏偏初審時呢啲侮辱國家象徵嘅人竟然可以係被判社會服務令;囍雨就喺度諗,如果有一個量刑委員會,對不同案件都有一套量刑指引,除咗可以減少爭拗,其實仲可以節省不論係律政司以至係法庭嘅司法資源。
信任被削弱的年代
就如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所指,香港正不幸地身處於公眾對管治機構信任和信心逐漸減弱嘅時代,包括司法機構,若無就呢啲不公和誤導嘅批評即時回應同澄清,長遠將破壞公眾對司法機構嘅信任,甚至可能影響司法獨立。囍雨就認為,部分人對於司法機構嘅批評,未必好公道;但另一方面,部分人對於司法機構包括對法官嘅質疑,無疑係有理有據嘅,司法機構澄清不公同誤導係一個應對方法,而面對有理據嘅批評,可能就涉及到包括設立量刑委員會在內嘅司法改革。
信任,係一點一滴、一日一日咁建立,張舉能上場,囍雨認為張官可以展現新人事新作風,研究司法改革;改革唔一定要激進而且急速,可以係具針對性而且有序地進行。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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