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29日研訊、聽取48位證人供詞以及審視超過140件證物後,由兩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團,最終以四比一大比數裁定科大學生周梓樂墮樓死亡屬於「死因存疑」;周父見傳媒時哽咽,盼有生之年可以找出真相,強調答案不一定被謀殺,或者是意外也可以。對於周梓樂死因的裁決,有人認為合理,亦有人繼續堅持其「想法」,筆者認為,與其再把事件套上種種陰謀論,不如放下沒有證據的臆測,別再受種種傳言所煽動。
陪審團排除「非法他殺」
有關研訊由裁判官高偉雄給予陪審團指引,而針對周梓樂的死因,陪審員可以考慮「非法他殺」、「死於意外」以及「死因存疑」三個結論,裁判官早前強調,若要達致「非法被殺」結論,必須要毫無合理疑點,即根據庭上證供,唯一可能是有人先將周梓樂頭部固定在平面,再用磚頭等攻擊他前額位,然後扔他下樓;同時要考慮施襲者如何令周梓樂不反抗,再在短時間內施襲及清理現場。筆者相信,經過退庭商議,陪審團作出大比數的「死因存疑」裁決,已排除了「他殺」的可能。
筆者認為,周梓樂的離世,某程度上亦反映了在前年反修例風波期間,部分市民以至反政府人士對政府及警察的不信任,衍生出一個又一個謠言及「陰謀論」,周梓樂的離世是一例子,其他例子包括少女陳彥霖離世、8.31太子站打死人謊言、新屋嶺警察性侵傳聞以至尖沙咀「爆眼女」事件等,矛頭都一次又一次指向警方,但到最後,都沒有警察「打死人」或「殺人滅口」的證據。社會是否還警方一個公道?作出種種猜測甚至攻訐的人士,又是否願意接受眼前實據?
牽起仇恨 最為可怕
不同的「傳聞」、「謠言」、「陰謀論」,衍生出「無盡」的仇恨和撕裂,不少示威甚至暴力衝突都由傳言而起,現在已經是2021年,距離反修例風波爆發已有足足一年半時間,社會是否應該放下仇恨,讓社會繼續向前進?在筆者而言,今日香港變得如此撕裂,不在於《逃犯條例》修訂,亦不在於警方執法,而是有人利用不同人的不幸事件,把其化身為「當權者」或警察「殺人事件」,牽起仇恨,製造衝突,最後「謀殺事件」是假的,但假消息「謀殺」了香港,卻不幸地成真。
以仇恨面對仇恨,注定只會產生更多仇恨,社會對立亦只會無日無之。在新的一年,我們能否放下仇恨?即使仍有不滿、對立,部分人又可否放下「有色眼鏡」,別再抹黑政府以至警察?新一年開始,我們最需要的,是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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