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無意外,還有20多天,美國總統特朗普就要交出他的權力寶座。可能不少人都會關注,這位一向不按常理出牌的政治狂人,會在他剩餘的掌權日子裡留下何種「驚奇事件」?以目前的跡象來看,其中一樣應該是大搞特赦!事實上過去一段時間,早就預言過「特赦陸續有來」的特朗普已經赦免了十多個「有罪之人」;客觀講,對於美國總統所具有的這項「不容顛覆」的特權,美國不少歷任總統都運用過,但觀乎特朗普的特赦名單,會否在美式民主、法治中,創下「有權用到盡」的又一「典範」?
特朗普的特赦名單
根據美媒披露的名單,特朗普在上周特赦的15人當中,就包括此前因2016年大選陷入通俄門調查的共和黨成員;同樣是共和黨的前加利福尼亞州共和黨代表鄧肯·亨特、前紐約州共和黨眾議員科林斯。據報一同被赦免的,還包括涉嫌參與多年前在伊拉克首都巴格,屠殺十多名平民的4名前美國政府承包商。此外在上個月,特朗普還特赦了自己任內的第一位國家安全顧問福林(Michael Flynn);以及在數月前,赦免了本將入獄服刑的斯通(Roger Stone)。
綜觀這些「有罪之人」,他們被指控的罪名各有不同,而且有些人絕對「罪責不輕」,例如與通俄門事件有密切關係的斯通,就因妨礙司法公正、騷擾證人等7項罪名,被判入獄40個月;又例如福林,自己都承認在通俄門調查中,對聯邦調查局(FBI)說謊。不過從另一角度看,這些人又都有共同點,就是要麼是特朗普的親信或者「鐵粉」,要麼是幫過特朗普「做事」或者「保護」過特朗普的人。例如斯通,就是外界「公認的」特朗普心腹,又例如科林斯,則是首位對特朗普2016年當選總統表示支持的國會議員…
請香港攬炒派評論
問題來了,是否支持特朗普、或者在特朗普任內曾經為其「護駕」的人,就算涉嫌嚴重指控,都可以免去罪責呢?筆者尤其請大家留意,甚至連涉嫌在美國以外地方參與屠殺平民的人,據報都獲得特赦,這就是所謂的美式法治?原來,美國總統的特權,是可以不問「罪責」、用權「唯親」、為所欲為的?難怪有美國政界人士批評說,美國有「兩個司法制度」,一是為特朗普的「好友」而設,另一個是為其他所有人而設。如果這就是美國的所謂民主、法治,筆者想問,香港的攬炒派政客可以評論一下嗎?只要是「自己人」,被控重罪甚至即將入獄都可以「甩難」,涉嫌殺人者都可以免於追究,攬炒派會站出來批評特朗普一句嗎?
所以筆者說,什麼叫「有權用到盡」?特朗普就是人辦!之後還有多少「陸續有來」?大家拭目以待,且不妨猜下,特朗普會特赦自己的家人甚至他自己嗎?過去這一年,從美國抗疫到政治,特朗普以至美國政府真是讓世人大開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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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Jimmy Sum
3年前bingkwong1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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