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因煽動去年6.21包圍警總被判處即時監禁,事件隨即引發「國際迴響」,英國外相、日本政客、以至台灣的蔡英文總統等,都相繼表態以示「聲援」。筆者覺得可笑,明明是三個罪犯,而且是連自己都認罪的罪犯,卻能讓一眾反華勢力爭相表演。大家看懂嗎?這就叫利用價值。周庭的當庭痛哭,明顯沒有因為坐監而覺得自己「人生更精彩」,不過三人坐監,倒是令政客抽水更精彩!
英國外相藍韜文發聲明稱,「香港人的權利和自由必須得到捍衞」,筆者請問,在英國有包圍警察總部的「權利和自由」?由13國政客組成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宣稱,「我們敬佩被判刑的三人所表現出的勇氣和決心」,筆者又好奇,他們會對自己國家的罪犯「表達敬意」嗎?當蔡英文叫「港人不要因為恐懼而忘記心中的理想」時,筆者想反問,如果台灣有示威者包圍警察機關,蔡英文又會這樣「加以鼓勵」嗎?
反中的工具
如果問,這些政客的「聲援」有何共通點?筆者會說,有名你叫,「聲援」當然「靠把聲」、得個「吹」字!目前為止吹得「最進取」的,當屬搞過太陽花學運、現在貴為台灣民進黨副秘書長的林飛帆,他直接揚言「台灣應思考對港府、北京進行制裁」。他有多大能耐搞「制裁」,筆者不知,但三個包圍警總的香港罪犯,也能成為台獨分子的反中工具,就肯定是事實,難怪「深獨分子」蘇貞昌都在其facebook上叫年輕人要「堅定向前,並且前仆後繼」。是的,香港的年輕人若不「前仆後繼」,你民進黨哪裡有水可抽?
之不過如果易地而處,大家會發現,這些「聲援」政客自己所在的城市或國家,沒有一個地方會容忍示威者衝擊當地的警察總部。試想想,如果發生在美國,慣於「先發制人」的美國警察可能已經開槍;若是在英國,按照「往例」,幾可肯定政府會出動數倍於示威者的警力強力清場。即使同樣在香港,若是包圍警總事件發生在殖民地時期,大家認為港英政府又會如何對付黃之鋒這類示威頭領?再問一句,美警「殺人」、英警拉人,大家又可見過其他國家的政客批評過一句?
棋子與棄卒
所以,一切都是雙重標準,都是為了反中亂港,而黃之鋒、林朗彥、周庭這些「政治人物」,就是最好用的棋子。提提大家,在黃之鋒等三人判囚之前,11月18日,同樣參與去年621圍警總、綽號「佔旺畫家」的潘浩超,被控襲警等多項罪名全部裁定成立(本月26日判刑);11月27日,兩名涉去年破壞港鐵將軍澳站的黑暴分子「過堂」,法官表明會參考暴動案例判刑;還有過去一年,一大批學生、青年因為違法被判刑、坐監…上述「發聲」的政客,可有出過一句聲?這就是棋子與棄卒的「價值」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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