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行無常】外國容許其議員「通蕃賣國」?
【諸行無常】外國容許其議員「通蕃賣國」?

香港總有人崇尚「美國標準」、留戀英國殖民歲月,筆者今天就先跟大家分享幾例英美國會懲處議員的「國際標準」。


1797年,美國田納西州民主共和黨參議員威廉·布朗特,因涉煽動當地部落協助英國征服西佛羅里達州領土,被控叛國罪、取消議員資格。2013年7月,英國國會下議院議員奈傑爾·多茲,因在議會辯論中拒絕收回不當用詞,被議長逐出議會。2018年6月,英國蘇格蘭民族黨議員伊恩·布萊克福德,因為在質詢首相過程中不能「有話好好說」,同樣被驅逐出議會…


與《聯合聲明》何關?不要岔開話題


既然,被指叛國的議員,在美國會被褫奪議員身份;用詞不當、態度欠佳的議員,在英國會也被逐出議會,那麼憑什麼在中國的香港,就不能DQ「勾結國外勢力」且證據確鑿的立法會議員?反問一句,如果英美議會中有這樣的議員,勾結外國勢力鼓吹制裁自己的國家,他們還能「繼續留低」?請回答!


中央、港府昨天出手DQ公民黨三人組(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會計界議員梁繼昌的消息傳出,英美等外國政客即刻條件反射式群起攻訐,其中,英國外相藍韜文批評中方「進一步攻擊《中英聯合聲明》賦予本港的高度自治」;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奧布萊恩則稱,DQ動作「無疑是公然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承諾」云云。請外國政客們先不要岔開話題,《中英聯合聲明》中有哪一款哪一條承諾過,立法會議員有權勾結外力、有「免死金牌」?《基本法》第104條講到明要求立法會議員必須效忠香港特區,外國政客又不出聲?


外國容許議員危害自己國家?


坦白說,英國外相也好、美國官員也好,筆者相信他們都不會不知道,公民黨三人早於去年九月,已經去信美國國會參眾兩院領袖,「誠懇地期望」對方以涉港法案制裁香港並向中央施壓;也不可能不知道梁繼昌夥同譚文豪、莫乃光等人去美國遊說制裁香港之事。筆者只有一個問題:在英美的法律中,會否允許自己的議員通蕃賣國、掉轉槍頭危害自己的國家?


觀乎昨天人大常委會畫下的底線,其實根本並非針對有人在議會內「拉布、點人數」等問題,而是旨在明確,不容許立法會議員支持「港獨」、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的主權、甚至尋求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乃至危害國家安全。凡事有因,就會有果,如果有人又要做議員,又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特區,又有何資格「留低」?筆者相信,DQ四人組的言行,若是放在英美,恐怕隨時已經以「叛國罪」論處,而絕不僅僅是DQ這麼「簡單」。


其實,若非特區政府因為疫情原因押後原定九月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楊岳橋等四人,連參選新一屆立法會的資格都沒有,英美等外國政客現在跳出來,扮什麼假仁假義!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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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eshugan.com@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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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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