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表明會向港澳辦提交一份「民情報告」,詳述「8‧31人大決定」出爐後各界的反應及意見,未知是否為求搶佔先機,23泛民立法會議員近日竟聯合發表了一份同樣掛名「民情報告」的文件,可嘆這種「抽水」之作,引起的關注度委實不高,但在剛過去的公眾假期,筆者還是本著「知多啲」的態度,細閱了整份文件,也順道兼及學民思潮發表的「元旦宣言」,現僅作出五點回應如下。
人大決定不能隨便修改
泛民的「報告」,只一面倒的褒揚「雨傘運動」,實在難以符合「報告」的客觀性質,但此點姑且按下不表。觀乎該文件花費了不少篇幅質疑「8.31決定」是如何不合理,最終當然不外乎回到要求撤回人大決定的老調上。在此,先不得不再不厭其煩的重申,全國人大是全國最高立法機關,因此人大作出的決定根本不存在隨便修改的可能。
中央官員知悉泛民訴求
其次,文件及宣言均在有意無意間不斷攻擊梁振英班子歪曲民意及向中央傳達有關政制訴求的失實民情云云。但擺在眼前的事實是,中央官員在2014年曾三度分別在上海、深圳和香港和泛民議員會面,不可能存在中央官員不知道泛民議員訴求的情況。
提名委員會機制須依循
第三,無論閣下是否滿意,無論閣下心中的標準如何,香港作為法治之區,政制改革及真普選,注定要根據《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而行,否則便是違法,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25年前,亦即1990年《基本法》頒布之年,其實是歷經達五年之久的諮詢才制訂出行政長官「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試問,在此情況下,提名委員會的機制是可以隨便廢除的嗎?
重啟政改只會徒勞無功
第四,即使退一萬步來說,我們順應泛民及學民思潮的要求「重啟政改」,那結果又如何?實情是,人大早已清楚表明仍會沿用「8‧31決定」!因此,無論怎樣重啟,結果都只會和今天一樣。若如此,那我們為何不將精力聚焦在討論如何把提名委員會民主化及做好普選的各樣安排呢?
2017普選是人心所向
在政府政改方案尚未出爐的此時此刻,泛民在文件中竟再一次拋出「我們一定會否決特區政府提出受制於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的政制法案」的決絕之言,得罪說一句,這無疑於是「自掘墳墓」。由此亦帶出最後亦是最重要的一點,乃是社會的民意已十分清晰,就是市民期盼2017普選的到來,期盼一人一票選出特首,泛民執意要否決政改方案,就必須負上令港人普選夢再次落空的責任。
泛民諸君,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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