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炒派政客總是「有口話人無口話自己」,動輒高呼要爭取自由、法治,但卻經常知法犯法,甚至被揭發後亦毫無悔意。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就是其中一員,她在2010年被傳媒踢爆,其丈夫持有的淺水灣寓所地面停車場有僭建,兩個車位被圍封變住宅,事發至今10年仍未拆卸!更離譜的是,屋宇署當年接獲投訴,巡查後證實僭建不符圖則,經過十多年時間,執法行動仍毫無寸進!「803基金」今日入稟法庭,就毛孟靜的案件向屋宇署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將案件發還署方或下令馬上執法。「803基金」以法律行動為市民討回公道,不平則嗚,絕對值得支持!
屋宇署有違一貫執法政策
毛孟靜能被「放生」多年,屋宇署當然要負最大責任,「803基金」的入稟狀中亦有提出質疑及其法律觀點。筆者認為,理據中有一項最值得關注者,乃屋宇署聲稱以「風險為本」決定執法優次,認為毛孟靜寓所未有即時危險,拒絕向僭建物頒發清拆令,做法明顯是違反及偏離屋宇署的一貫執法政策。筆者必須指出,公眾都是以屋宇署公布的政策為標準,執法「大細超」如何讓市民信服?普通人的物業被署方發現有僭建,馬上就會被發信要求清拆,假若不從隨時有法律後果,為何毛孟靜卻能一直安然無事?署方偏坦毛孟靜,做法明顯有違公平及公義!
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毛孟靜多年來漠視法規,加上屋宇署的怠惰,才令事件一直處於膠著狀態。據報該僭建物已存在35年,僭建風波亦被爆出十多年之久,長年享用僭建物帶來好處的毛孟靜,以「一直有向政府繳交差餉」和「僭建唔係殺人放火」等藉口推諉事件。市民都感到憤怒卻投訴無門,若非803基金提出司法覆核,如何還港人公道?如何促使屋宇署嚴正執法?
普通市民改建車位又如何?
筆者想問政府當局,若將車位改建成住宅能被接受,能拖足十多年不執法,是打算以此方法解決香港房屋問題嗎?車位價格遠比住宅低,期望「買樓上車」的市民可否購入車位,僭建改造成自己的安樂窩?屋宇署能夠回應,執法準則能否「一視同仁」,確保「車位住宅」能安心住十多年,期間無需擔心會被清拆?毛孟靜僭建被放生,已經反映屋宇署執法不公平,一直要求追求法治、公義的攬炒派政客,會否聯署譴責署方,或是發起示威到屋宇署抗議,要求嚴懲毛孟靜?還是「講一套、做一套」,選擇默不作聲,一如既往繼續包庇自己人?
圖片來源:大公報、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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