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掛條幅就是自私
亂掛條幅就是自私

罔顧公共安全、漠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危,目的只為表達一己政治訴求,這就是今天香港「民主鬥士」們的寫照。七十九天的違法佔領自不待言,一而再、再而三、聲稱「拆一掛十」、在香港各山峰掛上巨型黃色政治條幅,更是自私的極致。

先不說香港的山峰大都位處郊野公園範圍,懸掛條幅已違反《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事實上,在懸崖峭壁掛條幅本身就充滿危險。懸掛者為免遭人發現,必選晚上摸黑進行,光線不足,行為本身已構成危險,稍一不慎,更會害人害己。

亂掛條幅影響公眾安全

不信?消防處代表兩個月前已經給予大家答案,副消防總長(總部)梁偉雄十月底就曾解釋,消防處經評估後認為,在有關位置懸掛條幅威脅公眾安全,因為條幅面積大,若遇強風脫落,不知道會被吹到何處。

可以想像,不管面積大小,一旦條幅脫落並跌在馬路範圍,隨時會影響駕駛安全,醞成交通意外!試想想,若然條幅剛好蓋著行駛中車輛的擋風玻璃,後果有多嚴重?司機徬徨失措令汽車失控,這不會是任何人所樂見吧?

消防員安危誰關顧?

再者,每次巨型條幅在懸崖出現,都要勞動消防處派員清拆。消防處工作不帶政治性質、不是為政治服務,因為懸掛者違法,消防員被迫遊繩而下拆除。雖已做足安全措施,但誰可保證百分百安全?若有消防員拆條幅期間發生意外,試問懸掛者內心會好過嗎?

上述的狀況,還未計及在市區各種天橋或路旁欄杆懸掛的條幅,為何爭取民主就不可以用較文明和為他人著想的手法?只顧一己政治訴求,漠視他人生命安危,這絕不是理想的抗爭手法,更絕非民主的精粹!

危害他人生命非民主精粹

特首梁振英多次提及,香港人需要的是「法治民主」,筆者認為梁特首所言甚是。撫心自問,抗爭者違反的法例中,哪條不應遵守?不許堵路?不許在山峰懸掛條幅?不許塗鴉和破壞公物?不管政治立場如何,上述行為都是擾亂社會秩序和安寧。你當然有權表達政治訴求,但絕不應損害他人利益,更不可置他人於險地。

是的,我們應該一視同仁,就算條幅內容是「支持政府、支持警察」,香港人都應該譴責,因為這不是政治問題,而是社會責任問題!用罔顧他人權益和安全的手法爭取民主,毀了法治、只講權利,不談責任、令人和人之間的同理心消失,即使爭取到某些人心中最理想的政制,得到的亦只是暴民政治,而不是民主。

原圖: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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