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文觀新】強制檢測有何不可?
【秉文觀新】強制檢測有何不可?

本港新冠肺炎疫情反覆不定,今日又再有一宗源頭不明本地確診個案,社區傳播鏈一直未能切斷,不少人憂慮第四波疫情或隨時「殺到」。要將疫情控制好,關鍵在於如何及早找出患者隔離治療,近日政府就透露,正研究就強制檢測訂立法律框架,措施主要針對有病徵人士。措施對市民本是百利而無一害,但醫學會會長蔡堅及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卻「雞蛋裡挑骨頭」,對強制檢測諸多質疑,甚至聲稱擔心會破壞「醫患互信」。筆者只想問一句,到底是抗疫重要,還是病人的「觀感」重要?

 

愈來愈少有病徵者願接受檢測

 

根據蔡堅的說法,他認為要求輕微病徵患者要接受強制檢疫,屬於「矯枉過正」而且成效不大,又擔心如醫生要向政府通報病人私隱,或違反醫委會保護病人私隱指引;林志釉就聲稱,強制措施並非理想做法,擔心會令市民不敢求醫云云。筆者認為,大家都應認清事實,為避免再有人因疫情而失去性命,社會必須取捨及犧牲。更何況,早前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已說過,最近愈來愈少有病徵人士願意接受檢測,比例約為五人才有一人願做。由於可見,既然自願方式行不通,強制性手段或是唯一選項。

 

呈報個案不存在私隱問題

 

作為醫生者理應以港人的健康及福祉作首要考量,為何會質疑反對強制檢疫?有輕微病徵人士也有可能染疫,因為新冠肺炎存在輕症患者,他們病徵不明顯,部分症狀甚至與流感相似。為免「走漏」任何一位確診者,要求他們都進行檢測就是最理想的做法,一方面能有助防疫抗疫,又可讓患者自身及公眾安心,試問那有反對之理?


至於病人私隱及申報問題,其實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目前本港有51種傳染病須呈報,當中亦包括新冠肺炎,醫生發現有關案例都要通知衞生防護中心。既然呈報病例機制一直存在,所謂破壞「醫患互信」及關於病人私隱的質疑,如何站得住腳?與其不斷批評反對,不如大家放下歧見,齊心抗疫吧!

 

再不控制好疫情,香港經濟前景岌岌可危,日前國泰航空大幅裁員就是警號,只怕不少市民未有染疫,就已經被拮据的經濟「殺死」。這些痛苦是不必要及可避免的,如果能透過擴大檢測,盡早切斷社區傳播鏈,將確診數「清零」,香港再與內地恢復正常通關,盡快讓經濟復甦,除了可以抗擊疫症,亦能救救市民的「銀包」。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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