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統一回覆」 會否變成害人「攬炒」?
【鐵筆錚錚】「統一回覆」 會否變成害人「攬炒」?

公立醫院醫護工會「醫管局員工陣線」(下簡稱「陣線」),於今年2月3日至7日發起罷工,要脅港府對內地「全面封關」。早前醫管局陸續以電郵形式要求曾參與罷工的員工解釋缺勤原因。當時,發起罷工的「陣線」主席余慧明宣稱,「會全力支援受影響同事」、「一定會負責任」;副主席羅卓堯就建議會員「統一回覆局方」。時隔幾日,事件最新進展,就是「陣線」真的拿出一份「回覆範本」叫會員「抄考」,筆者看完相當質疑,這個所謂「統一回覆」,最後會否累人「一同攬炒」?

 

「陣線」教人如是作答

 

「範本」詳情此不贅述,但其中有兩個重點就不能不提。簡單而言,一是「陣線」叫會員承認「本人以工會會員身份參與了該罷工」;二是不斷強調自己是「合法罷工」,受香港法例以至《基本法》的保障。的確,香港的《職工會條例》也好、《基本法》也好,確實保障打工仔有罷工的權利,但絕不等於可以隨意搞不受約束、毫無底線的罷工,「陣線」發動的罷工真的合法?

 

以筆者了解,其實《職工會條例》第332章已經清楚定明「罷工」的定義,理應是關於「僱傭條款或條件」,而「陣線」發動的罷工行動,是以「全面封關」為主要訴求,明顯與「僱傭條款或條件」無關;再者,條例亦都言明,「若僱主不同意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參加由工會發起的罷工,可被視為缺勤或曠工」,即是說,如果僱主不同意你罷工而你非要罷工,是可以當你曠工的,其結果,是僱主有權扣薪,乃至可以根據《僱傭條例》及僱傭合約的規定炒人!在此情況下,「陣線」還要堅稱自己「合法罷工」?再看看所謂的「統一回覆範本」,叫人「認罷工」、又叫人「信合法」,到頭來,究竟「幫緊人」還是「害死人」?

 

別以為「好有型」

 

看著「陣線」現時的「玩火式抗爭」把戲,不禁讓筆者想起早前幾個公民黨成員報名參選立法會議員時,面對選舉主任的提問也是玩「統一答覆」的伎倆,幾個參選人部分答覆極為相似,表面看「好有型」,但結果,卻是幾個參選人包括郭榮鏗、楊岳橋、郭家麒「統一被DQ」(提名資格被裁定無效)。如今「陣線」也教人玩「統一口徑」這一套,又會不會害到一批人被「攬炒」呢?

 

所以筆者要在此奉勸一句,之前參與過罷工、現時又打算跟從「陣線範本」的醫護,自己真的要想清楚,有些人發動罷工,本身就是政客身份多於醫護身份,就算「冇咗份工」,相信也照樣「有後路、有人撐」,但至於其他人,又會不會有此「待遇」呢?到時,萬一真的因為錯信政客而導致自己被罰甚至被炒,你估,當時那些宣稱「一定會負責」的人,還一樣會幫你「保就業」嗎?


原圖:rthk、「陣線」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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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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