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行無常】逃犯又多一個「避風港」?
【諸行無常】逃犯又多一個「避風港」?

繼五眼聯盟(英、美、澳、紐、加)等西方國家以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為由,暫停執行與香港簽訂的引渡協議之後,據報北歐國家芬蘭也有類似做法,其政府發聲明稱,因為香港有了國安法,「法律地位不再明確」云云。筆者要指出,以引渡協議追截逃犯,涉及的是社會公義的問題;香港實施國安法,涉及的是國家安全的問題,將兩者混為一談已是不妥;以國安法為由暫停引渡協議,是政治凌駕公義,罔顧法治、公義。

 

唯獨針對香港、中國?

 

每每聽到有人議論或反對香港實施國安法,筆者都必先要不厭其煩強調一句,請先搞清楚其中的因果關係。如果香港沒有人搞「港獨」、勾結外國勢力分裂國家,沒有黑暴破壞社會安寧,香港都未必有實施國安法的迫切性,但是,當上述種種違法行為已是客觀事實,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勢時,那麼中央在香港實施國安法,有什麼問題?說到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全球好多地方都有,包括一些同樣與芬蘭有引渡協議的地方,甚至相關法律比《港區國安法》更嚴苛,芬蘭為何又無異議?別人的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中國的國家安全就可以不理不顧?

 

說回香港與芬蘭,筆者無了解錯的話,兩地自互簽協議以來,好像還從未使用過。但不曾用過,不等於暫停執行也沒有影響,這裡又要搞清另一個因果關係。正正因為兩地之間有這樣一道「防火墻」,才對兩地法治社會多一重保障;反觀之,如今芬蘭單方面宣布暫停執行協議,其實「最大得益者」,是令逃犯多了一個逍遙法外的選擇,對香港固然不利,但試問,對芬蘭自己又是不是「好事」呢?

 

想傳遞什麼政治信號?

 

另一個問題,中央在香港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既是中國自己的國家事務,也是香港的地區事務,現在芬蘭政府的做法、其表達出來的立場,有無尊重中國的內政?有無尊重香港特區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問筆者,筆者認為最直接的予人觀感,就是芬蘭是為反政府、反國安法人士「撐腰」的,筆者敢問,這又是否芬蘭政府想要傳遞的政治信號?

 

誠如中國駐芬蘭大使館發言人所說,《港區國安法》的實施,是確保香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重要舉措,目的在於使香港的法律體系更加完備,社會秩序更加穩定,營商環境更加良好。搞清楚,國安法之下,港人各項自由、各種合法權利以至香港的法律地位等等都沒有變,如今變的,是那些操弄政治手段、妄圖借機攻擊中國的外國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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