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不少社會人士都聚焦探討本港司法亂象,結果越揭越發覺,許多亂象的根源,就來自司法界內部人士。近日又有報道指,一名東區法院的高級二等法庭檢控主任,曾於今年6月4日以部門內聯網向全體檢控主任發電郵,稱當日將是《港區國安法》生效前的最後一個6月4日,「今日有什麼事會比這更有意義的事情嗎?希望我們都做同樣的事」…筆者以常理理解,其想表達的意思,明顯想「呼籲、鼓勵」同事參加當日的「紀念活動」,而且將之與國安法扯上關係,但問題是所謂紀念,一來或違當時限聚令,二來沒有得到警方批准,這位檢控主任是叫人參與非法集會嗎?這算不算「知法犯法」?
以工作電郵宣揚一己政治立場?
平心而論,一個司法界人士、一個日常處理法庭檢控工作的公務員,其上述言行很難不讓人懷疑,他是否真能做到對公務員所要求的「不偏不倚、政治中立」;再者,筆者看報道,當中其實還牽涉另一個原則性問題,即所發出的電郵,是通過律政司的內部電郵系統,而根據內部指引,該電郵系統只限於「工作用途」。筆者認為,這些客觀事實至少指向兩點,第一,該名檢控主任似乎將一己政治理念帶入工作;第二,是否有煽人違法之嫌。這些難道不該認真審視、追究?
如果對這類事件放任不理,其中一個最直接的影響,恐怕是令人對香港的司法公正產生懷疑,而且,同類事件今次已經不是第一次。近日有網媒就踢爆,律政司刑事檢控總務室一名律政書記,自今年初就不斷在社交網站轉發抹黑警察的假消息,更發表仇警及反政府言論;早前一宗,原本專門為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意見的一名律政司檢控官(已離職),被揭發出書教學生、年輕人「避開法律陷阱」,猶如「黑暴秘笈」;再往前追溯,去年也曾有過見習律師在社交網站發布粗言及辱罵警察的仇恨言論。當這些事件一而再出現時,大家自然會思考,如果他們的工作受到自己的政治理念所影響,會是什麼後果?這一點,筆者留待大家自己判斷,但必須指出的是,自修例風波引發黑暴運動以來,社會上已有不少詬病「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聲音,如今看來,這些事件確實有可能引人更加質疑司法系統。
司法界的一大警號
所以,司法界應對事件開展調查、處理,最主要就是為了防止再有同類事件發生,這其實也關係到香港司法的聲譽問題。按道理,律政司處理不同案件,理應比起其他公務員「更為中立」,如今有檢控主任疑似煽動人「違法」,絕對是律政司以至司法界的一大警號。可能誠如一些社會人士和法律界人士所建言,香港司法界,的確是時候,進行一次撥亂反正的改革!
原圖: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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