醞釀多年的貧窮線終於在日前出爐,對於貧窮線的作用,作為扶貧委員會主席的林鄭月娥直截了當的指出了三大功能:量度整體貧窮情況、提供數據基礎以協助制定政策、以及評估政策介入的成效。然而,有人要求政府需百分百「滅貧」,類似批評又是否言之成理?
部份人言之鑿鑿稱,只要政府肯根據貧窮線年擲一百四十八億,便能將貧窮人口減半。本文想指出的是,確立貧窮線並非形象工程,若然特區政府單純希望增加民望,只要一如這些人所言,發表高大空的豪情壯語、「開倉派錢」,實施不顧後果的民粹政策,那支持度在任期內肯定是愈升愈有,反正之後是否能真正「滅貧」,亦與本屆政府無關吧?
事實上,就算根據這些人所言,特區政府年擲一百四十八億援助窮人,香港又是否真的可做到「滅貧」?《2012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告訴我們,綜援、生果金及教育津貼等恆常現金福利津貼,可協助13.8萬戶(29.5萬人)脫貧,至於公屋等有入息審查的「非現金」福利,能額外協助13.1萬戶(34.3萬人)脫貧,反映公屋的脫貧效果強大,如此看來,覓地建公屋才是斬斷窮根之道,數字告訴我們,單靠年擲一百四十八億扶貧,成效未必顯著。
正如特首梁振英所強調的準則 - 扶貧措施要多元,不應局限於社會福利及保障。對待貧窮,我們不應如部分政客所言,開口閉口都是錢,因為這只是個治標不治本的所謂方法。對待貧窮,我們要實實在在去扶助他們,而不是追求數字上的「減」,甚至是「滅」。
林鄭月娥便一再重申,貧窮線採用的是「相對貧窮」概念,由於只計算收入,不計劃資產,故線下的一定是貧窮人口,線上的亦不代表不窮。故此,政府才會認定,首要協助的是「在職貧窮」,這批人,大都沒有申領綜援,縱寅吃卯糧,仍胼手胝足自食其力,政府加以援助,是應有之義。
再者,既然香港的貧窮線是以相對貧窮為準則,即以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一半劃線,在此情況後若然要徹底「滅貧」,豈非等於要將全香港工作人口的工資訂在一樣的水平?試問這又怎可能是自由經濟社會所應有的情況?現有的貧窮線下,也包含了一些擁有高資產,但低收入或零收入的人士,我們又是否要把他們的「貧」也一併「滅」去,這又會否「幫錯人」?
貧窮線,說到底只是制定政策時的一項工具,而絕非萬靈丹,不要天真的以為有了貧窮線,我們就可以消滅貧窮,這不單誇大了貧窮線的作用,更是歪曲貧窮線原意。政府已踏出重要的一步,往後要真正做到滅貧,增建公營房屋是不二法門,香港市民若有心對付貧窮,理應本著同滔共濟、犧牲小我的心,放下個人利益,配合政府的建屋計劃。香港的房屋和貧窮問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只有議員、地區人士、市民共同面對,基層市民的生活才有望改善。
圖:longda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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