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實施之後,早前有媒體揭發,港大校園多處依舊貼滿各式黑暴、港獨文宣,明目張膽繼續「播獨」;予人觀感,港大不似校園、反似「獨竇」。時隔一日,事件有新進展,據報校方日前派人清除校內某些位置的文宣,包括「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及「香港獨立」字句,但隨即引發港大學生會反彈,稱正與校方交涉,表明若校方進一步清拆連儂牆,不排除發起行動,「捍衞同學的言論自由」云云。筆者不禁反問,如今「港區國安法」已立,鼓吹「港獨」合法嗎?!
深究下去,筆者發覺有兩個問題必須商榷。首先,校方清除的,似乎並非港大連儂墻,而是例如港大大學街(U-Street)連接柱等不屬學生會管理的範圍,筆者想說,有人濫用校園地方展示文宣,居然還好意思惡人先告狀?就算你有「言論自由」,校方就沒有管理自己設施的自由?再者,學生會動輒扯到「言論自由」問題上,筆者又要問問,言論自由包括宣揚黑暴、港獨甚至分裂國家?
學生會代表敢出來搞「港獨」嗎?
港大學生會昨晚發表的聲明,一時說要捍衛同學言論自由,一時又形容「政府打壓」、「政權白色恐怖」,「言論自由已經蕩然無存」等等。那麼好,如果學生會真認為「光時」、「香港獨立」等港獨口號都叫言論自由,學生會代表敢走出來高呼「港獨」口號嗎?換個角度,如果有人認為言論自由就等於「講乜都得」、被追究就叫「打壓、恐怖」,那麼對不起,錯了!就如同不能去銀行喊「打劫」、在飛機上喊「劫機」一樣,不信試試,看看會不會嚴肅追究!其實即使是「民主派」推崇的國際公約,亦都表明但凡涉及國家安全、公共秩序等問題,言論自由也受約束、受限制!
以筆者觀察,港大學生會現時似是擺出一副「我大嗮」的架勢,誓要繼續播獨、煽暴(或要繼續支持他人「播獨」);對於校方的管理,甚至揚言不排除「發起行動」。究竟什麼行動,大家不知,筆者想到的問題是,會否觸碰到「港區國安法」呢?大家拭目以待。不過筆者還是要奉勸一句,如果有人仗著自己是學生身份或者年紀輕輕,就不怕以身試法,那就真是大錯特錯,香港實行的所有法律包括「港區國安法」,不會跟你們「玩玩下」,因為法例內,每一條皆是重罪。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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