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一出,英美為首的外國政客即刻發出干擾噪音,有的佔據道德高地、有的扮演人權衛士;英國政客更加殖民心態復辟,稱要提供途徑讓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持有人和直系家屬取得英國公民身分,以示對香港實施國安法的「回應」。先姑勿論所謂「入籍途徑」有何下文,筆者其實十分費解,中國維護國家安全,踩著英國哪條神經呢?中國內政,又與外國何干呢?何況英國自己也有保障自己國家安全的法律和措施,難道中國也要「回應」下、干涉下?
英國當年處理暴亂 接受別人置喙嗎?
中國駐英大使劉曉明就嚴正指出,回歸之後的香港,不再是英國的殖民地;對於英國政客無端指控「港區國安法」、發表不負責的言論,中國絕不會容忍外部勢力的干涉。筆者想指出的是,劉曉明大使的表態,其實揭示的,之不過是當今國與國之間應有的最基本原則,通俗些講,將心比心,誰都不會接受自己國家的事情受到別人指手劃腳、說三道四,正如英國當年有暴亂,當局如何處理,其他地方都不可置喙、也不會置喙一樣。
但反觀英國,在「港區國安法」這件事上,似乎就看不到問題的本質,是有人在透過暴力破壞、甚至恐怖主義威脅要搞港獨、搞分裂國家;這些人破壞的,已經不只是社會安寧,而是有人意圖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中央今天立法,是果;暴力禍港,才是因。筆者想說,英國也好,其他外國也好,若是真心為香港好,那就應該譴責暴徒暴力,而不是一味污衊國安法、攻訐中央。
真心幫港人?何不直接給予公民權利?
至於BNO問題,消息傳出之後,引起香港社會一片熱議,筆者倒是認為,若真是「一個想走、一個肯收」,那大家就不妨「自由選擇」吧,早有意見提出,既然勉強無幸福、不如好心分手。筆者反而關心的是,那些把移民英國當新歸宿的人,將來日子真會幸福嗎?根據目前資訊,要成為英國公民,光有本BNO還不夠,還要先在英國住滿「5年+12個月」,才可申請成為公民;而且這六年中,還不能享受英國公帑提供的福利(例如醫療、救濟等),如果真心「支援」港人,何不乾脆直接給予公民權利?
再者,近日剛好有英國智庫公布分析,若有100萬港人選擇移居英國,將可為英國帶來高達400億英鎊(約3880億港元)的經濟效益。筆者不禁在想,英國政府突然放寬移民政策,到底是看重人權,還是因為面對脫歐和疫情造成的經濟困境下,看重香港人的錢財呢?退一步,就算想移民的港人順利捱過沒有政府福利的六年,又順利在英國「落地生根」,恐怕還要面對當地揮之不去的種族歧視問題。不過筆者還是那句話,香港好自由,想走的人,即管去試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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