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攬炒派嘅虛偽,其中一大「特徵」,就係講一套、做一套,嚴人寬己。上個星期五,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喺立法會大樓內,就對一名建制媒體嘅女記者動粗、拉扯。大家冇睇錯啊,係動粗!囍雨想問下,攬炒派唔係成日口口聲聲話要維護新聞自由、採訪自由嘅咩?唔係下下都要保障「乜乜、物物權利」嘅咩?點解陳淑莊做出來,又係另一套?!囍雨睇番成件事,就喺度諗,陳淑莊係咪都有襲擊他人之嫌呢?嗱,最公道嘅做法,囍雨就認為應該報警處理。
身為立法會議員、公眾人物,成日都可能面對記者、媒體,係再平常不過嘅事;囍雨就覺得,如果陳淑莊唔鐘意某啲媒體、某位記者,你可以拒絕採訪;唔鐘意記者追問,你可以唔答,但陳淑莊答答下問題,點解又要突然動粗、大力去拉扯對方掛喺頸部嘅記者證呢?甚至拉扯到女記者嗌痛先肯停手?記者事後亦表示頸部紅咗一片。如果調番轉頭,係陳淑莊「心儀」嘅媒體、記者,被其他人動粗、拉扯,大家估下陳淑莊會係咩反應?囍雨恐怕,佢已經跳出來大大聲譴責人哋粗暴「打壓新聞自由、採訪自由」。
陳淑莊有緩刑在身
一條道理,唔應該有兩套標準;更何況,陳淑莊當日嘅行為,有涉嫌襲擊嘅成分。所以囍雨建議,相關嘅媒體、記者,應該考慮就事件報警,用法律嘅方式去解決。不過講到呢度,有個問題囍雨十分好奇,陳淑莊舊年因為「佔中」案,被判監八個月、緩刑兩年,如果今次真係被人告、又罪成嘅話,係咪應該兩罪併罰甚至即時收監呢?嗱,囍雨公道啲講句,據報陳淑莊喺「動粗」之後,有發過新聞稿稱「抱歉」,又話「絕對無意妨礙新聞自由」,但問題係,係咪講句「抱歉」就可以當動粗、拉扯都冇發生過、一筆勾銷呢?如果係咁嘅話,豈不是日後只要講句「sorry」,人人都可以「做乜都得」?!
記協只「關注」不譴責?
另一個問題,囍雨認為大家應該質問記協。事後記協出咗份《聲明》,其中有提到「關注事件」,提到「期盼坦誠溝通、避免誤會」,甚至有「留意到」陳淑莊嘅「抱歉」,但囍雨想問下,動粗、拉扯都只係「誤會」?點解只係「關注」而唔係譴責?點解唔話陳淑莊係「打壓新聞自由、妨礙採訪自由」?記協依家咁講,又似乎同咁耐以嚟動輒譴責其他人嘅標準好唔同喎!係因為今次嘅媒體、記者唔係「自己友」?定係因為陳淑莊係「自己人」?呢啲問題唔講清楚,記協仲好意思口口聲聲話自己「以記者利益為依歸…著眼消除所有不合理的採訪障礙」?簡直笑話!
圖片來源: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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