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跟大家說一個國際新聞:美國新聞媒體機構《美國之音》(Voice of America),早前被特朗普政府質疑,其新聞報道有「為中國宣傳」之嫌,隨後更指示美國疾控中心不要接受《美國之音》的訪問。事情的最新結果,是《美國之音》發聲明反擊之後,其正副台長已經雙雙辭職。
美國媒體不能讚中國?
筆者的問題是,如果身份置換,同樣的事情發生在特區政府與港台之間,大家估下,香港的攬炒派會是什麼反應?筆者估計,恐怕已經「嘈到拆天」,最低限度,又會有一堆「XX關注組」、「XX工會」跳出來,「反抗政府打壓、爭取新聞自由」…奇就奇在,這種實實在在打壓新聞自由的事件發生在美國,又不見香港攬炒派出句聲?!
筆者之所以拿《美國之音》和港台作類比,純粹是因為,前者也是受政府資源資助的新聞媒體機構。究竟《美國之音》說了什麼「忤逆之言」,坦白說,筆者目前也並不太清楚,不過,根據媒體曝光的一份白宮《聲明》文件顯示,《美國之音》「每年獲納稅人資助2億美元(約15.6億港元),卻稱中國武漢解封是成功典範」。筆者在想,如果情況屬實,那麼只說明一點,原來特朗普政府的新聞自由,也是只有「說政府愛聽」的自由;一次「不忠」,就足以觸犯天條!
美國如何打壓媒體 攬炒派、港台看到嗎?
所以筆者很好奇,如果港台在美國、面對的是特朗普政府,會是什麼下場?大家都是獨立的新聞機構,大家都受公帑資助,但深究下去,本質上似乎又非常不同,大家想,說到抗疫,中國、武漢確實比美國做得好,《美國之音》的報道,先撇開是不是幫中國宣傳的問題,最起碼,其報道有事實基礎作依據,反觀港台又是怎樣?要麼,就毫無事實根據地對警隊作出失實指控;要麼,就為反政府、污衊警隊的人士提供發聲平台,甚至製作有違一國原則的「撐獨」節目,大家認為,這樣的「政府資助媒體」,在特朗普的管治下「活」得下去嗎?反過來,如果香港也推行一套美式的新聞自由準則,不知攬炒派可願意?
說到這裡,相信大家心中都有同一個判定——又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但在這個事件上,大家要從兩個層面看「雙重標準」這四個字。一方面是美國,自己做一套,對著其他人,說的又是另一套。另一個層面,是香港攬炒派的嘴臉,《美國之音》根據事實基礎作出的報道,被美國政府打壓,攬炒派不發一言;但在港台事件上,動輒就是政府打壓、干預採編自主。所以筆者總說,對著蠻橫不講理的人,有時候你跟他講道理都「嘥氣」!更何況,有什麼樣的「主子」,就必定有什麼樣的奴才!
原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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