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文觀新】拿公帑反政府 顏武周必須嚴懲
【秉文觀新】拿公帑反政府 顏武周必須嚴懲

筆者尚記得去年黑暴爆發以後,罷工、罷課行動此起彼落,以至今年初的醫護罷工,無不以失敗告終,達不到脅迫政府的目的,卻令無數市民受影響怨聲載道。最近攬炒派又重施故技,以反對「港區國安法」為主題,發起了所謂「罷工罷課公投」,其中最受關注的是,由勞工處助理勞工事務主任顏武周成立的「新公務員工會」亦參與其中。眼見事態嚴重,政府亦隨即發聲,直指公務員發動政治性罷工,違反《公務員守則》,必定會嚴厲跟進。筆者就認為,如果要處理公務員的問題,就應由懲處顏武周開始,既然他公然煽動罷工反政府,又明顯違反守則,政府亦不用再跟他客氣,必須要追究到底。

 

公務員必須對政府完全忠誠

 

顏武周作為公務員,根據《公務員守則》第3.7節列明,不論公務員的個人政治信念為何,亦必須向在任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這是職責亦是必須遵守的底線。筆者必須強調,公務員當然能有自己的政治立場,但參與政治行動方面亦從來都是受到限制,如《公務員守則》第523條訂明,「公務員不得召開或參與公眾集會以討論政府的任何措施」、「派發政治性刊物等」。如今顏武周發起政治性罷工,反對「港區國安法」,擺明車馬反政府,既損害香港社會利益,又危及公務員隊伍的聲譽,政府絕不能坐視不理。

 

除了顏武周有違反守則的嫌疑外,罷工本身都有不少問題。筆者翻查「新公務員工會」的會章,在組織宗旨部分就提到,工會是為會員爭取、保障勞工福利,促進與僱主間的關係等。即是說,本應專注在勞工權益的工會,卻因政治議題而發起政治性罷工,明顯已經是不符合宗旨。身為主席的顏武周,是不記得當初成立工會時的宗旨,還是一直都是打算「掛羊頭賣狗肉」,成立工會搞抗爭?如果是後者,又有否違反《職工會條例》?請執法部門跟進、調查清楚。

 

香港根本無「公投」制度

 

筆者還想請教新公務員工會,「罷工罷課公投」到底有何法理基礎?不論是《基本法》或本港法制下並無公投制度,所謂的「公投」根本沒有無法律效力,頂多只能說是收集市民意見,顏武周和攬炒派政客是擺明要誤導港人?更嚴重的是,為何公務員可以漠視守則,表態反對「港區國安法」?如今公務員歪風不斷,繼早前反修例風波中,又有公務員發起政治集會、煽動罷工,發展至所謂的「公投」行動,政府必須撥亂反正、主動出擊,嚴肅處理所有違規的涉事者,「清理門戶」,首要的就是處理顏武周以及其工會!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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