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將會審議「港區國安法」,攬炒派政客以至媒體,當然即刻擺出一副「全面打壓」嘅姿態,甚至稱香港將變成「一國一制」。老實講,「港區國安法」對於一般市民遊行、表達意見,係唔會有影響。咁係咪「港區國安法」無阻嚇力呢?咁當然亦唔係,好簡單,如果有政客不斷要求外國勢力干預香港,甚至話自己「為外國而戰」、「日日做漢奸」,將賣國付諸行動,咁廣男會認為,呢啲政客不論「老中青」也好,都可能會觸犯「港區國安法」。
不容分裂國家、勾結外力
根據已公開資料,「港區國安法」主要針對四大罪狀,禁止分裂國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外國干預及恐怖主義行為,簡單而言,如果有人喺香港搞「港獨」、意欲顛覆中央政府、「邀請」外國干預香港或者作出儼如恐佈活動嘅極端暴力行為,都會喺今次「港區國安法」所針對嘅罪行之內。如果一般人無進行以上活動,的確係唔駛驚。
咁問題嚟喇,咁咩人要驚「港區國安法」?當然係想搞「港獨」,甚至係咁叫外國勢力干預香港嘅政客或者黑暴分子啦!廣男就喺度諗,以「香港眾志」黃之鋒為例,佢一直積極要求美國「制裁」香港,建議美國「制裁」名單要包括警員、選舉主任或官員,甚至連官員家人都要「制裁」,如果「港區國安法」立法,而黃之鋒繼續要求美國干預香港,係咪涉嫌犯罪呢?
黃之鋒、黎智英「難逃罪責」?
比起黃之鋒,《生果報》老闆黎智英可能更加露骨,例如佢接受外媒訪問時,曾明言「美國正與中國展開的冷戰,是場道德權威的對抗,我們現在的遊行抗議可以說,是在你對手的陣營內,打着你們的戰事」,即係講到明自己「為美國而戰」;早前黎智英喺台灣節目發表政見,甚至表明心跡,話「我們很想CIA、我很想美國影響我們、我很想英國影響我們、我很想外國影響我們」,如果「港區國安法」真係立法,而黎智英又不斷邀請外國干預香港,咁又點計呢?
對於「港區國安法」,唔同人可以有唔同反應,對於廣男呢啲無意搞「港獨」、勾結外國勢力嘅平民而言,「港區國安法」對我哋嚟講無乜影響;但一啲有心分裂國家、顛覆國家嘅政客或者黑暴分子呢?「港區國安法」可能就好似一個「緊箍咒」咁,約束到佢哋嘅過界行為。如果「港區國安法」可以阻嚇到亂港分子,令香港回復平靜,對國家、對香港以至對市民而言,都係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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