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黨副主席李卓人因涉嫌組織、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昨天與同案其他1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銘等)在法院提堂。據媒體報道,李卓人離開法院時,向在場媒體作出一個「宣傳」,就是強調支聯會下月將照樣舉行六四晚會,而且以「堅持入維園」為目標。筆者想說,現時疫情未退,政府基於公眾健康理由,最新又延長禁止8人以上聚集的限聚令,李卓人現在宣佈搞集會,算不算事先張揚的「非法集結」?
請李卓人不要扮「被打壓」
曾經聽朋友套用一句名言形容今時香港,守法的人大多都是相似的,不守法的人就各有各的歪理。這話套用在李卓人身上,一樣成立。對於今年要搞維園集會,李卓人「賦予」了一層新含義,他昨天聲稱,政府用社會對疫情的恐懼「製造另一種白色恐懼」、「打壓集會自由」,筆者理解他言下之意,就是今年集會除了「紀念」之外,也是一個反抗「政府打壓」的活動。但筆者想說,請李卓人先不要這麼急不及待扮「被打壓」,不要忘記,過去這麼多年他一直搞維園集會,從來都好自由,無人打壓;今年「限聚」,純粹是因為有疫情,更不是香港集會自由「出問題」。
燭光晚會還是選舉晚會?
筆者今天看新聞,維園晚會申請最終會否獲批,目前尚無消息。就當李卓人成功「堅持入維園」,又就當他成功吸引到好多人參與,筆者想到的第一個擔憂,是目前疫情仍未受控是事實,社區傳播風險依然很高也是事實,在此情形下,萬一集會上有人染病,繼而爆發,大家有沒有想過對香港是何後果?不怕一萬、只怕萬一,這樣的可能性,李卓人會想不到?筆者相信不會,那麼明知公眾集會有健康風險,為何還要預告集會?筆者質疑,恐怕又是因為即將到來的立法會選舉,因為就算李卓人自己不選,還有其他工黨人要選,筆者在想,今年的維園集會,最後會不會「掛羊頭、賣狗肉」,變成李卓人(或者其同路人)的集氣晚會、甚至造勢晚會?
不過無論最後結果如何,筆者認為大家只需要把握一個核心宗旨,就是只要有人涉嫌違法,就請執法部門嚴正執法,尤其對於自己有案在身,還要肆無忌憚、罔顧公眾健康安全的「事先張揚非法集結」,必要時就應採取具阻嚇力的執法行動。如果個個不獲批准之下都照樣集結,然後又看似沒有法律後果,香港社會以後還有秩序可言?!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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