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記得多年前剛入媒體這一行時,一位前輩對筆者的忠告:做得新聞,你就是讀者的眼睛;報道新聞,永遠不要把自己當成新聞的主角…然而筆者近日看到的幾則新聞,「記者」卻都無一例外地成為了事件的主角。
當記者成為新聞「主角」
日前一個示威現場,一名年僅12歲的男童竟然也自稱是「記者」,穿著黃背心在現場「採訪」;上周日旺角一帶示威活動中,有自稱「全民新聞」的「全民記者」,在直播中一直用粗言穢語品評女警身材,涉嫌性騷擾;這些「新聞」令筆者不禁在想,時移世易,到底是新聞工作者的專業變了?還是「工作者」看待專業的態度變了?
恰巧近日,警隊一哥鄧炳強對新聞工作者的一些意見,似乎亦道出另一些必須正視的事實。他日前在向4個傳媒組識發信指出,現時穿上黃背心在示威現場採訪的人越來越多,魚目混珠情況日趨嚴重;有人用假記者證,有人作出不符記者工作的行為,例如阻撓警方拘捕行動等等。今天鄧炳強出席元朗區議會期間,亦提出質疑,部分穿著黃色背心的人究竟是否記者?而且又提及有人在直播期間以粗言穢語侮辱女警的事件。
真採訪?還是真示威?
筆者在想,社會大眾不妨是時候轉一轉「鏡頭」,審視一下我們的新聞工作者以及他們所秉持的專業態度。筆者首先關注的,是一個未滿13歲的兒童,在大人們的示威現場從事「記者工作」,大家認為究竟有無問題呢?究竟誰把他帶上「戰場」?小小年紀,有能力客觀、真實地記錄事件?萬一現場有衝突,誰又來保護他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當越來越多人穿上一件反光黃背心,就以「記者」身份出現在示威現場時,究竟是真採訪?還是「業餘」採訪、真示威?抑或,記者本身根本就是示威者?
當然,筆者不否認,在自媒體爆發的年代,人人都可以是「記者」,但問題在於,是否因為有這樣的「大環境」,新聞從業員就可以不必秉持專業的態度和操守呢?大家試想,尤其在示威現場,如果記者在不專業,甚至妨礙到警方的執法工作,一來自己隨時有危險,二來會增加警方執法難度,不利維持社會秩序;再者,如果太多人魚目混珠,恐怕難免會讓人對這項職業的專業性產生懷疑,對整個行業的質素、乃至公信力,都絕不是好事。
面對亂象 記協在做什麼?
一直以來,社會上有一種說法,稱記者是「無冕之王」、是負責監察政府的「第四權」,筆者認為,這些稱呼背後,其實亦包涵一份對新聞工作者的信任與尊重。但問題是,這個「第四權」,又由誰來監察?理論上,無論傳媒以至新聞工作者,都應該由市民來監察;而在香港,除了社會大眾之外,大家都見到其實還有一個記協,那麼筆者要問,記協現時對於發生在「新聞現場」的種種亂象,除了幫「同行」發聲、撐腰之外,當眼見這麼小的記者被帶上戰場,見到有記者涉嫌性騷擾女警,又有什麼實質作為糾正歪風呢?
一哥鄧炳強今天承認,傳媒日前在旺角的經歷和情況不理想、警方需要檢討,那麼傳媒自身呢?涉嫌性騷擾的「記者」呢?還有把兒童推上示威現場的幕後推手們,又有沒有誠心自我檢討、審視?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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