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都有云,所謂「捉賊拿贓,捉姦在床」,一言蔽之,就是凡事講證據,更何況,是「謀殺」這麼大條罪!筆者說什麼?半年前,科大男生周梓樂在將軍澳一個停車場不幸由高處墮下身亡,半年後,再成為荃灣區議員岑敖暉的話題。日前岑敖暉再次炒作事件,透過媒體指控周同學是「被香港警察謀殺身亡」。筆者想說,既然岑敖暉指控得這麼「實牙實齒」,那麼最有說服力的,就是請拿出證據來!如果沒有,筆者建議,請警方興訟,告岑敖暉誹謗!
請岑敖暉拿出證據!
老實說,當筆者第一眼看到岑敖暉指控警方「謀殺」,都忍不住要認真細讀他的「長篇大論」,看看他是不是手握決定性證據,結果未看幾行,就看到岑敖暉先來一句「我知道,很多證據都已經被毀滅,真相可能永遠沒有水落石出的一日…但我是確信,周梓樂是被香港警渣所謀殺的」。即是想說什麼?「沒有證據,但我信是真的」?筆者再看下去,慢慢才看出「眉目」。
岑敖暉聲稱,「從那天開始」(周同學墮樓去世),香港人的口號「由反抗變成了報仇」,有些「手足」亦因此向著更高規格發展,有槍有炸彈,但岑敖暉聲言自己一定不會與他們割席,因為是警察「切實地殺害了我們親友的仇人」;然後又說到,香港人由此而起的激烈抗爭,可能令香港「無可避免地朝著新彊式的一國一制前行」,到這裡,岑敖暉終於入「戲肉」,稱「咁係咪因為要避免局勢即時惡化唔做、唔爭取35+?」(立法會議席過半),岑敖暉「指控謀殺」的劇本,大家看明白了嗎?
請警方嚴肅追究!
原來,一宗半年前的「謀殺案」,如今還牽連著5個月後的一場選舉,筆者請大家留意一點,岑敖暉那套邏輯,全部都建基於一點,就是「警察謀殺周同學」這個前設「必須成立」,那麼好了,筆者不是福爾摩斯,但有一個關鍵問題,不妨提出來供大家參考一下。綜合媒體梳理,簡單而言,周同學墮樓當晚,警方曾先後兩次進出事發停車場,但當警察在停車場時,周同學並不在;其後當周同學身處停車場期間,警察並不在場,那麼請問,警察究竟要如何完成這宗「不可能的謀殺案」?
到底誰在「謀殺」?
如果岑敖暉有證據,筆者建議,千萬不要「手軟」,一定要公告天下讓大家見證這宗離奇「謀殺案」,但如果毫無事實根據,就作出這麼嚴重的指控,筆者也有一個建議,就是請警方嚴肅追究,即是打擊誹謗,也要一併打擊為誹謗提供舞台的媒體。
過去一年,香港無端端多了一堆莫名其妙的「紀念日」,然後藉著「紀念、悼念」這個那個,卻演變出一次又一次實實在在的暴力破壞,這背後,就是因為有一批鬼話連篇的政客,和散播假新聞的所謂媒體!筆者想說,周同學之死,無人願見;但周同學離世半年後,卻是被食人血饅頭的政客,狠狠地「謀殺」了一回!
原圖:rthk、岑敖暉fb圖片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