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年初新一屆區議員上任後,各區區議會不斷出現光怪陸離之事,有的要求討論政制、入境問題,有的要求「解散警隊」,有的則動議區內設施以「自殺」人士命名。凡此種種,都令人想起一個問題,區議會作為地區的諮詢架構,有職權處理這些問題嗎?今日筆者看新聞,看到有中西區區議員欲召開「政制及保安事務委員會」,但獲民政事務專員通知不會提供場地及秘書支援,這些議員憤而到民政專員的辦門室門外「圍堵」專員、要求見面。其實,這些區議員要求成立的委員會以至要討論的事項,均有「越權」之嫌,試問政府部門、官員可以如何支援他們?
區議員「大晒」?
其實,民政部門的理據相當充足,因為根據《區議會條例》第61條(a),指會內部分「涉及的議題並非中西區地區層面的事宜」;筆者認為,中西區區議員有兩大問題,第一為區議會所處理的,理應是區內的民生事項、福利、工程以至活動等等,如果區議會可以討論甚至「決定」政制及保安事宜,那麼連同真正的立法會,香港豈非會出現多十幾個「影子立法會」?
另一問題,就是有傳媒報道,有關「會議」計劃討論警方執法等議題,這又是另一個關於區議會職能的事宜。如果議員們只打算討論一下警方在區內執法的情況或細節,勉強還可以「說得通」;但倘若中西區議員又像油尖旺區議會一樣提出要「解散警隊」,筆者就認為這明顯是「越權」,欲做立法會做的事情,甚至連特區政府的工作「都想做」。
近幾個月,區議會出現種種現象,用法律角度看,不少攬炒派議員明顯是「越權」;用政治角度看,這些區議員就是為了吸引支持者眼球,為了鞏固激進支持者的支持,那管是促進地區福祉的區議會,一樣要玩「攬炒」。只是筆者不明白,就算當初他們的支持者因為「反政府」而票投他們,如今他們吃「人血饅頭」已經吃得飽飽的,為地區真正做點實事也不可以,誓要盲反到底?
如何處理這些議員?
立法會內委會「主持」郭榮鏗,為達政治目的而「拉布」、欲拖垮議會,不少聲音都要政府出手DQ郭榮鏗;筆者好奇,如果區議員失職、「越權」,社會以至政府,又該如何處理呢?如任由他們作亂,只怕地區又要被「攬炒」多幾年了。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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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yicai5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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