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郭榮鏗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鐵筆錚錚】郭榮鏗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港澳辦和中聯辦昨日點名譴責主持立法會內委會選舉主席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以及部分有份拖延會議的盲反派議員,並質疑有關人等涉嫌違反宣誓誓言、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事件引起全城關注。郭榮鏗也好、整個盲反派也好,要麼指摘中央部門「干預立法會運作,有損一國兩制」、要麼以立法會工作屬「香港內部事務」為擋箭牌,要求中央恪守《基本法》、一國兩制,不要施壓云云,被點名的郭榮鏗更口口聲聲稱自己「一直按照議事規則主持會議」,但事實又是不是如此呢?筆者可以明確告訴大家,絕對不是!

 

中央絕對有權譴責郭榮鏗

 

既然說到《基本法》,筆者認為大家必先要釐清一個最基本的概念,就是《基本法》是由全國人大制定、國家主席頒令公佈實施的。有分析就指出,《基本法》規定了立法會和其他機關的職責,如果任何人、任何機關拒絕履行《基本法》所規定的職責,包括鑽《議事規則》的空子、拒絕履行立法會的職責,中央絕對有權譴責!這是立法會的法定職責問題。所以鏗同一眾盲反派,故意拖延會議,不能有效履行其法定職責,絕不是單純的什麼議事規則問題,而是涉嫌違法的問題!

 

對於盲反派發「聯合聲明」,稱立法會工作屬「香港內部事務」,明顯又是一大誤導及轉移視線。大家要明白,香港的高度自治,不是脫離《基本法》、一國兩制的「完全自治」,而是根據《基本法》的高度自治;立法會在按《基本法》行使權力的同時,更必須按《基本法》的要求履行職責,沒有這個大前提,香港的高度自治根本無從談起、無從落實。

 

大批法案、條例被盲反派拉死

 

當郭榮鏗不斷為自己狡辯時,筆者認為,最好的反駁莫過於擺事實。大家應該應該反問郭榮鏗,內委會耗時六個月選不出內會主席,是不是事實?受此影響,至今有至少14條法案無法審議、80多條附屬條例大塞車、被「拉布至死」,是不是事實?這些法案、條例,好多與廣大市民、民生息息相關,又是不是事實?郭榮鏗稱自己「按議事規則辦事」,那麼筆者又要反問一句,立法會的《議事規則》,可以用來違反《基本法》對立法會提出的職責要求?

 

身為立法會議員、內務委員會副主席,郭榮鏗會不懂程序、不懂議事規則?是工作效率有問題?筆者肯定都不是!拉布、拖延,阻撓選正副主席工作,所有這些與盲反派合演的「大龍鳳」,目的恐怕只有一個,就是為了一己政治目的、利益!誠如中聯辦所點出的問題本質,「每位議員在就職時,都明確宣誓『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大家不妨以此參照,認真審視一下,郭榮鏗以至盲反派,是不是在為一己政治私利損害公眾利益?他們阻礙立法會正常運作,是不是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盲反派高薪厚祿「袋袋平安」

 

尤其筆者想提醒大家,本屆立法會會期再過大約三個月就結束,屆時郭榮鏗等人,除了任期內的高薪厚祿「袋袋平安」,還能拿到大約67萬的約滿酬金,不過整個香港、大批香港人,就在他們的拉布之下被攬炒,政府工作、民生議題統統受影響。大家又不妨問問自己,還要繼續忍?來屆立法會,還要繼續選這些盲反派來害死香港?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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