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公民黨成員林瑞華以及元朗區議員張秀賢等一行40人參加「酒吧聚會」事件「未解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透露,警方正跟進並會調查事件,而衞生署日前亦已經到涉事酒吧巡查,暫時未知會唔會票控陳淑莊及酒吧。囍雨覺得,事件進入調查階段,任何證據都好重要,希望涉事酒吧如果有CCTV(閉路電視),千祈唔好毁滅證據,並開誠布公,俾公眾知道當晚一班政客喺度做緊咩,到底佢哋係進行「業界聚會」,定係聚眾飲酒、耍樂,公然違法!
切勿毁滅證據
囍雨唔清楚,到底涉事酒吧有冇閉路電視,當時有冇拍攝到「聚會」情況,但如果酒吧有相關閉電視片段,酒吧負責人就算同林瑞華等人有「密切關係」,都唔應該毁滅證據,除咗應該將片段交俾警方,亦應該向公眾公開片段,等公眾睇下相關片段,判斷一班政客到底係開會定係飲酒。囍雨就喺度諗,如果陳淑莊等人真係開「業界會議」,第一件事應該唔會有人飲酒;第二件事應該會有會議文件(雖然喺酒吧開會擺明有古怪);第三件事就係應該會有人負責做會議紀錄。如果陳淑莊等人有飲酒、無會議文件睇而又無人負責記下會議紀錄,而陳淑莊等人仲「堅持」自己係「開會」,相信都好難令人信服。
聚會涉及選舉 可能違法
另一個問題,就係已經有社會人士指出過,其實陳淑莊、林瑞華等人聚會當日,正正就係飲食界功能組別更新選民資料嘅最後限期(所以疑似有份同林瑞華喺元朗做選民登記嘅元朗區議員張秀賢當晚都在場),陳、林及張一行人,當晚其實係咪傾選舉多過傾業界所謂嘅「禁酒吧令」呢?如果係嘅話,咁又衍生其他問題,會唔會有人當晚或者之前已經向身邊人表示過自己會參選,而當晚其實係傾選舉工作?倘若有人真係已經表明參選同傾選舉工作,咁就可能涉及選舉開支、申報等問題,而「酒吧聚會」涉及「請人飲酒」嘅話,分分鐘仲涉及埋《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係刑事罪行問題!
以上種種問題,陳淑莊以至林瑞華基本上都無正面回應過市民,但囍雨要指出,呢件事的確事關重大,除咗陳淑莊或者林瑞華等人涉及違反《限聚令》(酒吧開會不獲豁免),仲可能涉及關於選舉嘅法例,而且陳淑莊本人係有緩刑在身嘅,如再犯罪可能要「兩罪並罰」。講到最後,大眾當然要繼續質疑陳淑莊嘅誠信,請佢引咎辭職啦!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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