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盲反派區議員的荒謬事連連,有多名區議員涉違法被捕,亦有區議員表明拒絕服務不同政見市民,但更令人側目的是,他們回應指摘時的惡劣態度,早前元朗區議員林進聲言拒服務支持23條立法的市民,遭民政署指行為涉違區議會相關指引,惟林進反怪責當局以「制裁」方式阻止他表達意見,又聲稱如選民以類似台灣的《罷免法》罷免他,就會馬上辭職。筆者認為,林進「揀客」服務的行為,等同拒絕履行服務居民的區議員職責,民政署應該嚴厲跟進事件,甚至考慮將他「DQ」!若林進不想服務部分居民、不想履行職責,倒不如及自行辭職!
拒服務部分市民形同「瀆職」
根據林進的說法,「揀客」是他表達意見的方式,但他似乎忘記了最重要的一點,如果林進的身份只是一般市民,當然可以選擇幫助的對象,可是他作為區議員和公職人員,以納稅人的公帑支薪,服務理應面向所有區內居民,首要考慮是如何促進居民的利益,對服務對象一視同仁,若因對方的政見、立場而選擇性對待或拒絕服務,行為形同「瀆職」,就此政府當局必須跟進調查,若證實林進涉嫌違規,當然要跟進到底,而廣大市民都要就事件發聲,表達對林進的不滿,對盲反派區議員「揀客」行為的不滿!
林進涉違區議員相關指引
面對民政處的批評,林進提出的所謂「罷免論」,其實都是轉移視線的手段, 罷免他與否,當中所涉及的不單止是居民的意見,更重要的是他沒有履行區議員職責,拒絕服務部分居民一項,就已涉嫌違反《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議員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安排的指引》中,要求區議員使用公帑時須遵守公開、公平和問責的原則,換而言之,區議員必須一視同仁地服務居民,指引不容許所謂「揀客」的行為,所以林進別以為自己有部分居民支持就無事,一旦證實違規的話,當局一樣可作出懲處。
其實區議員「揀客」的歪風,是由深水埗區議員李文浩、劉家衡而起,自從他們在辦事處外貼出拒服務不同政見市民開始,類似的事件就不斷重覆發生,除了林進以外,東涌區議員王進洋都同樣表明拒絕服務支持23條立法的市民,政府必須一併跟進,若然只是警告、勸喻了事,恐怕難以阻止同類事件繼續發生。姑息只會養奸,當局絕對不能放過任何一位「瀆職」區議員!
原圖:區議會網頁、林進社交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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