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港台《頭條新聞》對警方作出無事實根據嘅指控,引發一場場軒然大波,不過,無論外界點樣要求港台正視問題,港台各階層嘅代表都擺出一副「你有你投訴,我有我做法」嘅姿態。事件醞釀咗一段時間,最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都發聲,直指港台需要遵守《香港電台約章》,並且聽取港台顧問委員會嘅意見,如果唔聽就需要解釋。囍雨就覺得,港台有問題,顧委會有權提出意見,係鐵一般嘅事實,港台以至港台工會,與其喺度死撐,不如正視下問題仲好啦!
政府立場的啟示
今次邱騰華都罕有地因為港台事件發聲,大家可以睇得出當中嘅三大用意,第一係無論面對顧委會抑或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港台都要正面回應、處理投訴或意見,絕對唔會因為一句「編輯自主」,就變成無王管;第二,就如邱騰華所說,「欣賞數字」唔能夠作為處理投訴嘅「對沖」,即係港台節目如果有問題,唔可以因為有幾多人「欣賞」就當無事;第三,亦都係港台相關工會「非常關心」嘅問題,就係顧委會根本就喺港台嘅事宜上有關鍵角色,絕對唔係好似港台工會講到咁「無份量」。
對於外界以至政府嘅回應,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發表聲明反駁邱騰華言論,稱港台同通訊局有處理投訴嘅機制,更指「公眾觀感乃考慮標準之一」;其實,港台工會以至其他人到今日都仲有誤解(或者係明知而忽略),以為多人讚、多人欣賞港台節目就可以當做「擋箭牌」,但事實係無論港台有幾多人「欣賞」,都唔以合理化佢哋有節目不實地評論、指控警方嘅根本問題。如果多人欣賞或者「公眾觀感乃考慮標準之一」係站得住陣腳,而社會又好多人贊成暴徒違法「打砸搶燒」,咁港台節目係咪又可以煽動「打砸搶燒」,然後加一句「公眾觀感乃考慮標準之一」作辯解?答案梗係唔得啦!
港台問題 仍待解決
社會各方人士以至港台近期不斷就港台《頭條新聞》嘅問題「你來我往」,但囍雨必須指出,港台《頭條新聞》嘅問題到今日都係未解決過嘅!如果港台真係有心解決問題,請正視《頭條新聞》作出不實評論嘅內容,唔好當通訊事務管理局收到果3,300宗投訴係「唔駛理」,然後任意妄為,繼續淪落為盲反派嘅「喉舌」。
圖片來源:RTHK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