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節目《頭條新聞》出現「辱警」環節引嚟唔少評論狠批,連香港資深傳媒人聯誼會「香港電台節目關注組」都公開刊登譴責文章批評,指節目「捏造謠言,歪曲事實」。廣男留意到,原來「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下稱「港台工會」)日前亦有回應事件,佢哋聲稱警隊針對該台,「出言打壓」,「嚴正要求警隊尊重港台專業及編輯自主,着眼點應落在維護公眾利益之上」;對於呢種回應,廣男實在質疑,傳媒係咪因為有「編輯自主」就大晒,可以罔顧事實,作出不實指控,以至煽動仇恨呢?
編輯自主不等於為所欲為
對於外界對傳媒嘅種種批評(先撇除港台係公營廣播機構呢個問題),啲傳媒好多時都話自己有「新聞自由」、「編輯自主」做擋箭牌,不過廣男覺得呢種說法,其實係有誤導成分嘅,點解咁講?好簡單,媒體有「編輯自主」,代唔代表媒體可以發表散播、煽動仇恨嘅言論?代唔代表媒體可以發表種族、性別歧視言論?代唔代表媒體可以煽動違法行為?代唔代表媒體可以危及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代唔代表媒體可以誹謗?代唔代表媒體可以做「假新聞」?如果大家諗下以上問題,都會知道有「新聞自由」、「編輯自主」絕對唔代表媒體可以為所欲為!
今次《頭條新聞》嘅問題,在於佢作出指控根本唔係基於事實,因為隱喻警隊「裝備多」、「唔駛點做」等等,都係假嘅!警方清楚澄清,口罩存量得返一星期左右,甚至一件保護衣都無喺疫情之後獲得派發;好明顯,《頭條新聞》、王喜作出「嬉笑怒罵」嘅事實基礎都唔存在,呢啲失實甚至有誹謗成分嘅言論,又點會係一句「編輯自主」就可以當為辯解呢?港台、港台工會與其喺度狡辯,不如勇敢啲承認錯誤,承擔責任仲好啦!
應帶頭拒絕假新聞
至於港台工會提及到嘅公眾利益,公眾利益點定義,確實係人言人殊,但廣男又想問一個問題,如果有媒體以不實嘅評論,喺度散播、煽動仇恨執法人員,咁到底放任佢哋係公眾利益,定係嚴肅處理呢啲媒體人員以至管理層,先至維護到公眾利益呢?廣男真心覺得,港台工會搬出「公眾利益」呢啲字眼,同黑暴嘅政治口號,感覺如出一轍;不過,有幾動聽嘅口號、宣言都好,都唔代表港台、港台工會可以合理化《頭條新聞》嘅不實評論,所以請佢哋唔好再喺度掩飾!
其實,港台同一般媒體有一個唔同嘅地方,就係它本身係一個公營廣播機構同電視台,作為媒體嘅「示範」或者表率,佢應該比一般媒體更加尊重事實、帶頭拒絕假新聞先啱。但依家港台節目嘅內容,反映佢哋根本就係喺度濫用緊新聞自由,甚至誹謗!大家應該一同譴責港台,向媒體歪風說不,更要向「誹謗」、假新聞說不!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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