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數月香港社會因為政治爭拗變得極度撕裂、對立,許多人因為政見不同,遭到惡意「起底」,筆者留意到,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日前在形容事態嚴重時,用到「個人資料已被『武器化』」的表述,筆者理解,即是說網絡世界的欺凌、傷害,「殺傷力」其實同樣看得見、摸得著,絕不遜於現實世界的「殺人放火」,為此政府正聯同私隱專員公署研究修改《私隱條例》,增加檢控權,加大刑罰對付網路起底。筆者對此非常贊同,因為若今日不遏歪風,就算他日政治風波完結,同類欺凌還是會繼續危害大眾生活。
眾多警員、市民被起底欺凌
筆者看報道,有坊間意見認為現時私隱公署的權力有限,筆者估計,這可能與以往香港起底欺凌事件並不多見有關,例如2018年只有57宗。但今時明顯不同往日,統計數字顯示,去年涉及「起底」的個案比2018年飆升77倍至4370宗,而且主要針對警員及其家屬(1580宗,佔36%)、支持政府或警方的市民,以及政府官員等,而且不少案件更涉及恐嚇、威脅等刑事成份,對當事人帶來嚴重心理傷害。有見及此,目前修例的主要方向就包括設立強制通報機制、賦予私隱公署刑事調查及檢控權、提高相關刑事罰款等。筆者要說,既然有人將起底欺凌「武器化」,那麼就理應有更強大的法例「制武」。
網絡與現實 不是「兩個世界」
事實上自修例風波衍生黑暴運動以來,令大家非常憂心的一個現象,是當街頭黑暴遲遲未止,或涉嫌犯罪者未被快速繩之以法,令一些不法之徒以為自己「大晒」、甚至以為犯法不會「有代價」。大家可以想像,當這些人眼見現實世界中不少黑衣暴徒尚且仍在逍遙法外,那麼更何況「隱身」虛擬世界,必然更加肆意妄為。另一個客觀事實,是香港現有針對「起底」、網絡欺凌的罰則確實欠缺阻嚇力,加上不少網絡平台毋須實名註冊,而且許多平台伺服器又不在境內,種種因素造成的結果,就是監管難、追查難、檢控難、刑罰低,所以政府部門今次「對症下藥」,加強監管、堅強執法、以至加重刑罰,筆者認為絕對是必要之舉。
尤其大家不要忘記,如今眾多受害者之中,大部分是警察,是止暴制亂的官員,是支持執法、反對黑暴的市民,以及他們的至親家人,可見黑暴逞兇為惡,早已不止是街頭的打砸搶燒,在網絡世界,同樣有一群暴徒無法無天,以「武器化」的網上暴力打壓、欺凌「非我族類」。所以筆者在此要反複呼籲,止暴制亂,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發聲,網絡與現實,不是「兩個世界」,街頭止暴,要加強執法;網上治亂,一樣要用重典!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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