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誰令自己的「人生畫布」變灰色?
【鐵筆錚錚】誰令自己的「人生畫布」變灰色?

一名21歲青年涉嫌去年9月在屯門大會堂外焚燒國旗,昨天在法院提堂。由於被告精於繪畫,辯方律師遂在庭上「呈畫求情」,指被告本身就如一張空白畫布,期望法官判以非監禁式刑罰,幫他的人生「畫上色彩的一面,而不是變成一片灰暗」。律師的求情令人動容,每每看到此類新聞,總令人揪心不已,只是,筆者也不禁要問一句,究竟又是誰,令21歲被告的人生畫布變成灰色呢?不正正是罪犯自己嗎?


新聞透露,辯方律師呈上並讀出11封求情信,指被告秉性善良,並非作奸犯科之徒,如白紙的人生「其實可以控制到」、有賴法庭正確教導;被告的胞姊也說,弟弟十分懂事,中學期間已兼職幫補家計;來自單親家庭的被告本人,也自撰求情信透露,自己的人生目標是成為咖啡師,更期望有朝一日能走出國際為港爭光,此番自知犯錯、感到慚愧,已深切反省。這些內心剖白句句令人揪心,令人唏噓,坐在旁聽席的被告母親,聞後更不禁潸然而泣、以紙拭淚。筆者很想知道,此情此景,又會否令被告自責一句: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求情、悔過 但於事何補?


大家可以想像,被告的年輕人生原本其實並不灰暗,甚至可以說充滿溫暖的色彩,有媽媽疼愛、姐姐關心,自己也心懷夢想,但就因為一念之差、一步失足,導致如今要站上犯人欄;媽媽哭了、姐姐傷心了、自己也懊悔了,但事已至此,一切眼淚、求情、悔過都太遲,已經於事無補;由被告當初踏出犯法的那一步開始,他就等於親手將自己的生活、家庭以至前程塗上了灰暗的一筆。筆者相信,這種後悔莫及的遺憾無人願見、一單都嫌多,惟願被告的教訓能夠警醒其他同輩,不欲自己的人生一片灰暗,最正確的做法就是不要以身試法。


「違法達義」就注定有今日


筆者無從了解這位年青人當初做出犯法事情,是因為經過深思熟慮還是一時衝動?抑或受人唆擺、煽動?無論如何,若是現時能真心悔過、知錯能改,筆者都認為善莫大焉。但筆者最希望的,是有更多年青人能夠從類似的事例中明白,無論何種理念、訴求,通過所謂「違法達義」去達成,就會注定有今日。所以,凡事請三思,自己的人生精彩或灰暗,全在一念之間。說到這裡,筆者又必須質問那些不斷煽惑、慫恿年青人去衝、去違法的盲反派政客、媒體一句,眼見一個個大好人生變得黯然無光,你們何嘗不是罪魁禍首!又於心何忍、可有丁點愧疚?!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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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點算呀
79
令人傷心
65
好慘呀
其他觀點

評論

  • Andy Ho
    Andy Ho
    4年前
    0 回應 檢舉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行為負責,怪不得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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