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將林卓廷繩之於法?
要將林卓廷繩之於法?

普通人犯法,要將佢哋繩之於法;公職人員犯法一樣要被繩之於法,如果相關人士係「明知故犯」,其罪責更加係「罪加一等」!好似「前廉署調查員」、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咁,早前喺一個記者會上,公開宣稱某個警務人員正被廉署調查,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有關披露廉署受查人身份嘅法例;日前,就有一班熱心市民到廉署報案,舉報涉嫌違法嘅林卓廷。廣男就覺得,現時社會法治受損,多多少少都係因為有政客帶頭破壞法治,調查、追究林卓廷,絕對係彰顯法治嘅重要一步!


林卓廷罪嫌極重


講林卓廷涉嫌犯法,點都要同大家講返少少事件嘅來龍去脈,話說早前喺一個盲反派開嘅記者會上面,向來「口不擇言」嘅林卓廷,就突然間「爆料」,稱廉署正調查某警員,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三十條,如果有人透露廉署受查人身份係違法嘅,一經定罪,最高可以判監一年同罰款。林卓廷咁公開話「某人」俾廉署調查緊,罪嫌其實相當之重。


政客觸犯有關法例而被定罪,並非無先例可循,之前社民連嘅吳文遠公開宣稱政府某官員正被廉署調查,結果就被檢控同被判監四個月(吳文遠正向終審法院上訴);林卓廷同吳文遠唔同嘅地方,在於林卓廷除咗係立法會議員之外,佢之前仲係一個廉署人員,對於廉署保密嘅要求同相關法例,應該熟過一般人好多,依家佢涉嫌知法犯法,如果被調查甚至被定罪,計正應該判罰得更重!


追究政客 彰顯法治


近半年,香港法治屢屢受到挑戰,除咗有暴徒不斷犯法「打砸搶燒」外,政客不斷煽動抗爭,其實亦都係法治受到破壞嘅一個重要原因。林卓廷作為立法會議員、「前廉署人員」,喺呢個時候仲涉嫌「以身試法」,如果執法部門唔嚴肅處理、調查,可能以後就無人會理會廉署嘅保密要求同相關法例。仲有兩星期就係農曆新年,廣男希望新一年,社會可以將違法人士尤其係涉嫌犯法嘅政客「繩之於法」,彰顯香港極為重要嘅法治精神!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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