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據報?毛孟靜屈得就屈!
疑似?據報?毛孟靜屈得就屈!

俗語有云「斷估無痛苦」,平常人喺平常時候,好多嘢都係靠估,但如果係公眾人物例如傳媒人、立法會議員,講嘢就要好小心,因為如果無證據而亂咁「屈」人,就算澄清返都好難補救。日前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公開稱「疑似卧底警察扮示威者搞破壞俾人識破」,佢就收到警方去信,表示對佢嘅失實指控強烈不滿,批評佢罔顧事實,發表誤導及不負責任評論;而毛孟靜就回應稱,自己只係用「根據報道」或「據稱」等字眼,話警方無引述其受訪內容。廣男覺得件事其實好簡單,係咪只要凡事加上「質疑」、「疑似」、「據報」等字眼,就講乜都得先?


無實據下的「指控」


如果毛孟靜嘅「據報論」能夠成立,或者因為「曾有市民提及XXX」,就能夠質疑警察扮示威者作破壞,咁大家以後真係可以大大聲咁「質疑」喇!例如喺呢幾個月嘅黑暴運動入面,「好多市民」都質疑過暴徒收錢「做嘢」,甚至係收外國勢力錢「做嘢」,套用返毛孟靜嘅邏輯,大家絕對可以放膽質疑,只要學毛孟靜咁,加返「據報」、「有市民話」、「質疑」等字眼,就好「穩陣」㗎啦!


隨口舉多個例子,暴徒喺去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網上瘋傳一張圖片,並有好多人話毛孟靜細仔有份衝擊立法會甚至入去搞破壞,如果再次套用毛孟靜嘅邏輯,咁大家就算見到毛孟靜本人,係咪都可以指住佢,然後大力質疑「有人話你個仔係暴徒,你係『暴徒之母』」呢?


警方早澄清 毛孟靜不知?


其實,喺1月1日元旦遊行當日嘅下午大約5點鐘,警方已經公開澄清過警察無破壞過銀行,係有人誣衊警方、製造假消息,而毛孟靜就喺當晚大約11點鐘喺社交平台出Post,用hashtag指有疑似「臥底警察扮示威者搞破壞俾人識破」;毛孟靜作為議員、前傳媒人,佢發表呢啲指控言論前,有冇睇到警方澄清,有冇向警方了解過?如果無,即係無查證就抹黑警察?咁呢個立法會議員,講嘢都相當「負責任」下喎!


作為公眾人物,講嘢尤其係指控他人嘅時候,講嘢前應該諗清諗楚,如果加句「疑似」、「據報」就可以「噏得就噏,屈得就屈」,咁以後無人講嘢需要負上言責啦!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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