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聖誕節期間,暴徒在各區商場鬧事,大肆破壞商場內設施及商舖,幸好警方已早有防範,派出便衣警員在商場內戒備,最終成功拘捕多名涉事暴徒,但日前居然有多名外國政客及宗教人士顛倒是非,向特首林鄭月娥發公開信,聲稱警方在聖誕節「暴力升級」,「攻擊」和平示威者云云。筆者認為,外國根本無權對香港內部事預「指手劃腳」,而更嚴重的是有關批評根本是罔顧事實,對港府、警方存心攻訐,筆者敢問一句,若非示威者使用暴力在先,警方何須使用武力?
批評「警暴」 向港府施壓
公開信由18個國家38名議員和宗教人士聯署發出,聲稱「極度關注」香港警察在向「和平示威者」、「無辜的路人」發射催淚彈、胡椒噴霧,又指有兒童和青少年被「打」,面部被橡膠子彈射中,違反國際標準,又宣稱警方「侵犯採訪自由」;又稱暴力示威者的「失望及憤怒」源自港府拒聽訴求和對「警暴」的恐懼,揚言若港府不要求「警方克制」及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會呼籲國際成立一個獨立的調查機制。這封公開信,重點似乎不是暴徒暴力,而是指摘警方「執法有錯」。
暴徒四處鬧事破壞 損害港人自由
大家必須認清一點,公開信中的所謂「和平示威者」,在商場內滋擾市民及商戶,又破壞及塗污店鋪,難道要警方不執法、視而不見?其實警方角色被動,有人違法就要執法,即使對象是學生、年輕人,只要他們參與暴力示威,以暴力手段破壞社會安寧,威脅到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警方就必須行使最低武力去制止暴行,而且行動亦有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清晰指引,當公開信針對青少年「受傷」大造文章,但為何不提及他們做過什麼,逼使警員要以相應武力還擊?
另一方面,公開信中亦提及港人的新聞自由受損,筆者絕對難以認同,過去半年多的黑暴行動中,本地、國際傳媒都有就示威進行廣泛報道,更有大量現場直播,讓公眾知悉暴亂的實時情況,可見新聞自由受到充分保障;而市民亦可以繼續自由參與合法、和平的示威集會,民陣元旦遊行就是一例,但因暴徒在遊行期間借機鬧事,遊行被逼提早「腰斬」,由此可見,不斷損害港人權利、自由的,不是政府或警方而是目無法紀的暴徒!
無論是抹黑港府、警方或是威脅成立所謂的國際調查機制,無不反映出西方社會視香港為「棋子」的心態,就算激進暴徒不斷將暴力升級,快把香港「打爛」,外國政客亦不為所動,一直「隔岸」煽動點火,借機炒作黑暴事件向港府施壓,企圖干擾香港管治和國家主權,從中謀取政治利益,但正所謂「己所不容,勿施於人」,若有一天黑暴風氣蔓延到海外,暴力示威在全球「遍地開花」,這些政客又會否要求警方不執法,任由外國隨意干預、「插手」?
圖片來源: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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