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行無常】只許暴徒犯法 不准警察執法?
【諸行無常】只許暴徒犯法 不准警察執法?

聖誕節期間大批反政府示威者到處鬧事破壞,街頭、商場同樣淪為「戰場」,暴徒從平安夜「打」到Boxing Day,市民出外慶祝佳節亦要擔驚受怕;但《生果報》居然還為暴徒護航,發表了一篇題為《便衣警察四處施暴 市民無奈》的社評,「例牌」不提暴徒的各種暴行,反而砌詞抹黑警方,聲稱「便衣警四處施暴」、「攻擊」市民云云。讀畢此文,筆者認為必須還警方一個公道,暴徒在過去過天漫無目的地大肆破壞,多間商場、商舖遭刑毀,四處「施暴」的是暴徒才對!

 

不斷砌詞抹黑警方

 

文章中先誣衊便衣警員以「暴力」對待市民、挑起事端,繼而批評便衣警員「玩轉」沙田新城市廣場、大埔超級城等商場,質疑警方無須派便衣警員到場執法;又針對便衣警員有關出示委任證的問題,聲稱警員無依照《警察通例》規定行事。簡單而言,就是隻字不提暴徒暴行,一味攻訐、抹黑執法的警方。

 

有人違法 警方就要執法

 

大家必須認清事實,到底是誰在商場破壞?是誰要令警方要執法?當然就是違法示威者了,筆者就以文章所提及的商場為例,周三沙田新城市廣場就被暴力示威者打爛大部分玻璃圍欄,商場更因此要提早關門,而同日大埔超級城亦有示威者鬧事,威嚇市民不要購物,商舖亦要落閘「避難」;示威者「玩轉」商場,警方就必須到場制止及執法,但《生果報》眼中卻有另一套「見解」,示威者大肆搗亂,沒有「問題」!便衣警執法呢?原來極度「邪惡」!《生果報》的是非觀,著實令人不敢恭維!

 

有關警員委任證的問題,警方已多次作出解釋,只是反政府一方一直置若罔聞,按照《警察通例》,其實便衣警員在商場內戒備,未有行使警權的情況下根本無須出示委任證,而且回顧過去兩天,當便衣警員制服疑犯時,屢屢遇到其他人包圍及要求出示委任證,當警員既要控制場面,又要確保不會被「搶犯」,情況如此緊急,根本難以即時出示委任證。既然《生果報》如此重視法治、規定,不斷引用《警察通例》,又為何不提及一下示威者、暴徒涉嫌犯下的非法集結、暴動、縱火、襲警、刑事恐嚇等嚴重罪行,涉及甚麼法例、甚麼罪行呢?

 

事實其實相當簡單,警方的角色相當被動,若非示威者、暴徒作亂在先,警方亦沒有執法的需要;對於《生果報》倒果為因的歪論,筆者亦不感到意外,畢竟早前暴徒「殺人放火」,《生果報》亦百般「包容」,甚至不斷砌詞為暴行開脫,如今暴力示威者「只是」在商場鬧事搗亂,或許對他們而言,實在是「小事一樁」,「不足掛齒」。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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