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文觀新】郭榮鏗又包庇暴徒?
【秉文觀新】郭榮鏗又包庇暴徒?

昨天民陣發起的港島遊行期間,又再爆發暴力事件,暴徒除了「例牌」的堵路、破壞商舖外,更先後向金鐘高等法院及中環終審法院的出入口掟汽油彈縱火,並噴漆塗污法院的外牆;對暴徒公然火燒法院的暴行,公民黨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亦未有對暴徒作出嚴厲斥責,反指政府玩弄法律程序,為破壞本港法治的「頭號兇手」。筆者認為,大家必須認清事實,是誰真正破壞法治?就是四出「打砸搶燒」、燒法院的暴徒,為何郭榮鏗仍要包庇暴行,一直不願譴責暴徒?這還算是法律界代表?

 

攻訐抹黑政府 為暴徒開脫

 

對於終院及高院遭暴徒縱火,郭榮鏗繼續拒絕譴責暴徒暴行,一直避重就輕,稱任何人都不應作出危害法庭或司法機構人員的行為,又不斷轉移視線,先讚揚在終院外協助滅火的示威者,其後又借機攻訐、抹黑政府,聲稱政府將政治爭議放到法庭解決,以法庭之手作政治行為,以及縱容「警暴」,帶頭破壞法治,又呼籲政府要求政府答應「五大訴求」,「否則市民的抗爭絕不會止息」。說到底,為何郭榮鏗連一句「我譴責暴徒」似乎都不敢說呢?這是法律界的共識?還是這只是盲反派的共識?郭榮鏗是代表法律界的議員,還是單純代表自己的政客,請他先弄清楚。

 

郭榮鏗有譴責過暴徒嗎?

 

當說到帶頭破壞法治,暴徒才是真正的「當之無愧」,在過去半年的黑暴行動中,暴徒在街頭「打砸搶燒」、「私了」襲擊持不同意見的人士、向市民淋易燃液體活生生點心焚燒、掟磚頭擊斃老伯伯、以鎅刀割向警員頸部,如今又在法院出入口縱火,暴行絕對可以用「殺人放火」四字概括,對於這些破壞法治的暴徒,郭榮鏗可有譴責過一句?這樣香港還有法治可言嗎? 與暴力割席真的這麼難?

 

對於在法院縱火事件,大律師公會亦在今日發表聲明予以最嚴厲譴責,直斥行兇者為罪犯,行為「沒有任何合理或可辯護的基礎」,必須將其繩之於法;相反,身為立法會法律界代表的郭榮鏗,本應挺身而出捍衛本港法治,但居然還在耍文字「藝術」、避重就輕,原來立法會的法律界代表,連譴責暴徒都不願意,他能代表法律界嗎?若說有人是破壞本港法治的兇手,郭榮鏗及公民黨絕對佔一席位!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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