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早前裁決《禁蒙面法》部分違憲,引起極大爭議,有意見認為裁決有如暴亂「助燃劑」一般,重燃社會「動亂之火」,律政司要求法庭能暫緩裁決,直至上訴完結為止,22日最新消息指,高院因應政府將就之前裁決上訴,故決定頒布暫緩執行判決令至11月29日。然而在高院有最新決定之前,有報指盲反派稱暫緩裁決只會「產生混亂」,其中社民連梁國雄更表示「止暴制亂是要靠獨立調查」。筆者不清楚,盲反派所指的亂,是法律上的亂,還是社會的亂,但可以肯定的是,盲反派試圖叫停警方用作止暴制亂的法例,才是真正的產生混亂!
誰令社會混亂?
抱著凡是政府提出的「我們必反」心態,盲反派一眾議員、政客入稟挑戰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的決定,如今又指暫緩裁決會「產生混亂」,大家必須要細想,如今的亂,是誰造成?如何造成?當一批又一批暴徒蒙起面來,以為他人、警察辨認不到他們的身份而胡作非為,不是蒙面違法行為令社會動亂不止嗎?盲反派有權利提出訴訟,但請他們了解社會之所以亂,不是因為有《禁蒙面法》,而是《禁蒙面法》要暫緩,就如日前法庭一宣布裁決,黑衣暴徒就立即大舉出動一樣,沒有法律手段,警方更難止亂。
盲反派縱暴縱到底!
盲反派有提出訴訟、司法覆核權利,但客觀效果就是他們試圖叫停《禁蒙面法》,令政府、警方更難止暴制亂。更重要的問題是,盲反派認為蒙面示威是市民自由,那麼為政治訴求打砸燒,又是自由嗎?他們反對《禁蒙面法》,他們為何又不反對、譴責暴力行為,包括堵路、掟磚、掟汽油彈、襲警、「私了」、刑毁商舖等行為呢?難道不是暴徒所認同的人、事、物被傷害和破壞,盲反派都認為可接受的嗎?若然真的是「正義之師」,就不會只捍衛暴徒蒙面權利,而對他人被暴徒傷害甚至「謀殺」視而不見!
對於盲反派的言行,大家一定要不斷重複問他們,為何他們至今仍未譴責暴徒暴力,仍未與暴徒割席?是為選舉?還是為了推倒政府?如果真的是為了選舉而縱容暴力,那麼各位痛恨黑暴的市民,一定要用手中一票,以票止亂,向黑暴以及縱容黑暴的政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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