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行無常】就算立場不同 不能昧於事實
【諸行無常】就算立場不同  不能昧於事實

筆者今日從朋友處看到一條網片,內容是日前一個台灣政論節目上,台灣資深媒體人、名嘴唐湘龍就近期香港局勢發表自己的一番見解,觸及的議題包括暴徒暴力、和理非、警察執法以至最近的「理大對峙」等熱點。筆者認為,唐湘龍的觀點或許只是一家之言,但至少帶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態度,就是如今大家看待香港局勢、問題,不同人士可有不同意見、也可以表達同情,但不要昧於事實,如果因為立場而不能夠用事實講話,只會令事情永遠無法對焦。筆者認為,今日香港,最不幸是只有黑暴橫行,再無人講事實的「黑暗之地」…

 

不負責任的幸災樂禍

 

筆者認為這是一種中肯的態度,所謂旁觀者清,筆者在此擬與大家分享唐湘龍的部分觀點,以供參考。例如他提到過去一段時間,全世界一些主流媒體(包括BBC、華盛頓郵報、華爾街日報等)都是以一種「不負責任的浪漫」、「幸災樂禍」的口脗談論香港局勢,將「自由民主無限上綱」,直到香港暴動模式「開始像流感病毒一樣快速擴張蔓延」,這些媒體的論調才開始「明顯反轉」;如果「和理非」形成巨大力量迫使政府面對民意,此狀況是可以接受,但對暴徒又豈能「輕易放過」?「(參與暴動的學生)還叫學生嗎」?唐湘龍又以「HS(HK STATE,香港國)」形容暴徒,直斥其破壞手法、模式「幾乎與IS(伊斯蘭國)一樣」,「除了沒有拖人出來砍頭」。

 

對於有人譴責香港警察「過度暴力」,唐湘龍認為反倒是警察「自我克制」,才把事情拖得這麼久,反問「全世界有哪一個國家可以允許警察的槍支被搶走還不開槍的」?迄今其實沒有哪個人「死在警察槍下、棍下」;而且大家應該看看暴徒破壞香港街頭,這麼多中資機構、跟「中」有關的店家,「哪一個不被打砸燒」?

 

事關公義與法治

 

筆者認為,從港人角度簡單理解唐湘龍的觀點,至少有兩大方面值得大家參詳。首先是看待問題理應客觀、理性,至少不能昧於事實。在香港,以「和理非」方式表達訴求從來都不是問題,但暴徒暴動、大肆破壞社會,就是香港以至全世界都不能接受;如果以「訴求、理念」合理化甚至浪漫化違法行為,就既是迴避事實亦有違公義。同樣的,看待警察執法,有無改善空間可以商榷,但誠如唐湘龍引用新加坡總理夫人何晶所言,「以三萬警力維持七百萬人正常生活」,本身就是「非常了不起」的事實,將心比心,在此情況下還要對警察口誅筆伐甚至起底欺凌,絕不公道。

 

另一方面是關於法治問題。現時香港幾乎日日有暴徒打砸燒,無論這些人的身份是學生還是普通市民、是否成年,有人涉嫌違法就會有警方執法,緝捕涉嫌違法者只是手段,維護法紀才是目的;如果因為有人「同情、理解」,就可以令違法「無代價」或者「輕易放過」,那麼只會將香港重新帶回法治不彰的黑暗年代。香港有今天,有賴法治;香港的將來,同樣依賴法治!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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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好喎
71
好正
1
點算呀
其他觀點

評論

  • Tony Liang
    Tony Liang
    4年前
    0 回應 檢舉
    似返個人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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