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日前引用《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條》,為止暴制亂帶來曙光,但一眾盲反派政客卻如臨大敵,以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為首的24位立法會議員,聯合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暫緩《禁蒙面法》生效,質疑特首及行政會議動用《緊急法》已是「違憲」及牴觸《人權法》,聲稱要極力反對「惡法」。然而政客都是善忘的,去年強颱風「山竹」襲港後,公共交通尚未恢復,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楊岳橋和陳志全,就曾要求特首動用《緊急法》,宣布全港停工,既然如此,為何「打風」就可以動用《緊急法》,但面對嚴峻的暴力示威浪潮反而不能使用,甚至突然會變成「違憲」呢?
盲反派曾支持動用《緊急法》
盲反派政客或許「突然失憶」了,筆者在此提醒一下他們,去年九月郭榮鏗就建議特首以符合「公眾利益」為由引用《緊急法》,將颱風翌日列為公眾假期,其後楊岳橋亦附和,在社交網站撰文揚言,「以法論法,特首其實是可以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的」;而陳志全亦表態支持,稱《緊急法》沒有為「緊急」作出定義,所以賦予特首及行政會議「很大的操作空間」云云。簡而言之,即是以上三位盲反派議員亦同意《緊急法》是可用之法,似乎與今天的說法大相逕庭、自相矛盾。
持續暴亂比風災的禍害更深
事隔只不過一年多,盲反派就「今天的我又打倒昨日的我」,忘了曾經是鼓勵特首動用《緊急法》的主要推手,今天居然欲指特首不能動用《緊急法》,那為何面對風災又應該引用該法呢?雖然颱風吹襲絕非小事,但目前暴亂四起的嚴峻局面絕非風災可比擬,颱風帶來的破壞是短暫性,可是暴力示威橫行,對香港法治、經濟及國際聲譽等方面的損害,卻是影響深遠且難以復補,動用《緊急法》絕對符合「公眾利益」。盲反派議員「搬龍門」反對《緊急法》,其實就是「撐」暴徒,包庇暴力,甚有縱容暴徒繼續破壞社會的「罪嫌」!
毫無疑問,《禁蒙面法》是止暴制亂的有效手段,盲反派如今「打倒昨日的我」,不斷反對《禁蒙面法》,說穿了就是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試問如果處於太平盛世,又有多少人會支持盲反派呢?選舉近了,盲反派政客定會加強「攻勢」,但大家明辨是非,了解政客們反對政府採取行動的原因,再想一想,香港再亂下去,誰是「唯一贏家」呢?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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