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良局何蔭棠中學一份語文科工作紙上,出現「仇警」題目令全城震驚,事後校方表示涉事教師已道歉云云,但一直未有公開教師身份,亦未有解僱涉事教師以正視聽。教師失德、發表仇警言論已非第一遭,之前已有戴健暉、賴得鐘發表「仇警」言論,但二人在事後依然安坐於教席上。筆者認為,「仇警」教師尤如教育界的「帶菌者」一般,不嚴肅處理他們,就等同任由他們繼續在校園向學生「播毒」,這不是個別學生受到影響,而是會有更多學生「被洗腦」,長此下去,就是更多學生「仇警」,甚至走上街頭成為以身試法的「衝衝子」甚至所謂「火魔法師」(汽油彈狂徒)。
專業人士失德 該嚴肅處理
打個譬如,如果是一名醫生專業失德,大家認為是醫院、醫院某部門「私下」處理事件,不公開其姓名、身份,還是把事情交予較透明的「仲裁」機制處理呢?同理,如果個別教師專業失德,而且涉及散播仇恨言論,大家認為學校私下處理,不公開、不透明,這又是否符合大眾期望?家長又如何防範在校子女不會成為「被洗腦者」呢?
又例如,在教育界過去亦有教師因為干犯性罪行被教育界取消或拒絕註冊申請,而學校亦可按情況向家長通報;涉及有關罪行的教師,當然不可以與失德、散播仇恨言論的教師作「直接」比較,但涉及兩者其中之一的教師均可能對學生產生壞影響或帶來傷害,教育局以至校方是否應該「與時並進」,認真研究如何處理失德、散播仇恨言論的教師?
家長交托子女 教師應為守護人
事實上,家長將子女交托予學校,就是相信學校和教師的專業,讓其子女在安全、受保護的情況下學習;但如今接二連三有教師針對警察、警察子女發表仇恨言論和歪理,而當這種仇恨思想傳遞予下一代,後果肯定是影響深遠。本來,教師在校內、面對學生以及在公開場合,都應該是學生的監護者、守護者,但當他們帶頭散播仇恨,甚至帶領學生參與不同地方、不同程度的政治行動時,學生「有樣學樣」,輕則成為仇警人士、欺凌警察子女;重則又如何?當然就是走上街頭,成為示威者、激進示威者,甚至暴徒一分子。
所謂要學校「開名」,公開涉事教師的名字,一是為防止歪風蔓延,二則能讓家長有所警剔,如家長知道校內有如此教師,以至該教師正在任教自己的子女,至少可以多兩分警剔,留意子女的言行有沒有異樣。
教師非一般「專業」
必須指出,教師作為專業人士,教師與別的專業不同,在於教師與學生、年輕人朝夕相對,他們會成為學生學習的榜樣,所以社會會對教師有一定的道德品格要求,如果他們其身不正,那麼學生模仿他們,社會的未來棟樑就「危矣」;當一個教師人格、品德以至道德出現問題,社會真的可以置之不顧?如為了一時麻煩,那「當然」可以不理、避事,但長此下去,有更多教師把仇恨思想散播下去,他日的香港,將會比今日亂十倍,甚至百倍;而大家亦別妄想孩子長大後會「自然好起來」,因為「帶菌者」會繼續傳播「病毒」,歪風、「毒害」會在學生的腦海「萌芽、成長」!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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