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早前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因懷疑違法(一次性購買十支大功率鐳射槍)被捕後,日前又有一位浸大學生在北角採訪時,因涉嫌藏攻擊性武器而被捕。結果事件就引起一批浸大學生不滿,昨日有過百人在校內遊行抗議,一邊指摘「警方濫捕」,一邊要求校長錢大康表態譴責警方,部分人更強闖行政大樓,用磚頭打爛校長室的大門,期間有學生不斷以粗言穢語指罵在場老師。筆者實在費解,怎麼時下的大學生會變成這樣?一副「凡事我大嗮」的姿態,稍有不滿就搗亂、破壞、包圍、辱罵,這樣的處事手法是否學生應有的理性文明?筆者倒是感覺他們猶如電影中的的「江湖人士」。難道各位老師、家長都不認為學生們這樣是過分會蠻橫嗎?
學生打爛校長辦公室
據報逾百名浸大學生昨天下午開始在校內遊行,稱「校方有責任保護學生及譴責警方濫捕」,「要求」錢大康表態,;為發洩不滿,一批學生又去包圍校長室,打爛玻璃門、用磚頭打爛門鎖、噴黑閉路電視;當得知校長不在時,學生們又企圖「要求」新聞系系主任參與「譴責警方的聯署」,有學生更不斷以粗口辱罵在場老師,其間該老師只是低頭不語、面有難色。在筆者看來,所謂要求「聯署」,其實同「要脅、威逼」沒有什麼分別,大家要問,學生們有什麼權利用這種「文革批鬥式」的手段逼人表態、歸邊?又憑什麼「要求未果」就打爛校園呢?
搞出人命先知「錯」?
筆者絕對認同學校有責任保護學生,也應該聆聽他們的合理訴求,但最好的方法是教導學生遠離暴力、遠離違法,而不是縱容、包庇,否則最終只會害慘他們。所謂「是其是、非其非」,當學生有錯甚至涉嫌違法時,如果身為師長者都不直斥其非、指出錯誤,結果就只會令他們越錯越嚴重。就以今次事件為例,筆者認為就是因為自修例風波以來,社會上充斥著一種「有訴求有不滿就可以暴力破壞」的歪理歪風,以至於影響到時下學生以為可以肆無忌憚、為所欲為。筆者不禁要問,校方這一次是不是還要繼續容忍呢?如此發展下去,下次當學生「有訴求」又再如法炮製,又豈會有肯收手之時?難道非要等到搞出人命,才會有人告訴他們「這樣錯了」嗎?所謂「教不嚴、師之惰」,作為教育機構,必須深思!
至於講到浸大校長錢大康,筆者倒是覺得頗有些「他朝君體也相同」的意味。相信大家都記得上次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懷疑違法被捕時,錢大康不僅連夜探望,而且第一時間表達支援態度,但背後同樣的問題是,當學生有錯你不指正、甚至懷疑違法還要替他們「出頭」,那麼當他們用不當行為對待別人可以得到姑息、包庇時,同樣可以用暴力、破壞的方式對待你。如今姑息最後的結果,是錢大康自己也成為「受害者」,只是不知今次他又會用怎樣的方式來「息事寧人」、令學生「滿意」呢?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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