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怕了《緊急法》?
黎智英怕了《緊急法》?

噚日囍雨就寫過,《生果報》老闆黎智英為年輕抗爭者嘅「殉道精神」所感動,仲稱呢啲係強大嘅力量;囍雨今日就想評論下,黎智英喺同一篇文章特意提到《緊急法》,仲基於「種種理由」話唔相信北京會容許港府動用《緊急法》。點解黎智英要提到《緊急法》而且煞有介事地表示相信事件唔會發生?當中原因,好有可能係因為如果港府動用《緊急法》,除咗暴徒嘅暴力抗爭行動無以為繼,經常煽動市民抗爭嘅《生果報》以至黎智英,必然深明《緊急法》就係殲滅佢哋嘅尚方寶劍!


緊急法關乎國家穩定?


同噚日篇文章一樣,為免誤會囍雨都係原文照錄黎智英講啲咩,等大家先自行思考一下:


「她的暴力升級會是推行《緊急法》嗎?不會。我不相信北京會容許她動用《緊急法》。《緊急法》執行背後必然是解放軍武力,實施《緊急法》與派遣解放軍入城並無分別。《緊急法》無法封閉金融和商業資訊流通,等於不能阻止巿民,利用社交媒體組織對抗力量。全面戒嚴實施後,若抗爭運動仍然繼續,中共再沒選擇唯有派遣解放軍鎮壓,後果是重蹈六四屠城的覆轍。是的,這災難我們會有人犧牲,但是中共卻有可能玩完,What a bargain!」


黎智英言下之意,大概就係如果港府動用《緊急法》,隨時令到國家都會受到其他國家嘅經濟制裁,「好大件事」;黎智英咁講合唔合理,大家可以自行思考,但囍雨所睇到嘅,係黎智英係咁叫「唔好」,好可能係反對派同黎智英極度恐懼《緊急法》。


緊急法下 特首可訂立任何規例


喺講點解囍雨認為黎智英「怕」《緊急法》前,囍雨首先要同大家講下《緊急法》係乜。所謂《緊急法》,正式名稱為《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根據《條例》,特首會同行政會議認為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嘅情況時,可以訂立「任何他們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當中包括「對刊物、文字、地圖、圖則、照片、通訊及通訊方法的檢查、管制及壓制」等等。


根據《條例》嘅內容,如果特首、行政會議認為情況緊急而訂立「規例」,大家可以想像到,政府首先可以通過《禁蒙面法》等法例,令蒙面暴徒唔可以再蒙面作惡,咁暴徒嘅力量自然會大減;而對傳媒呢,政府可以對刊物等進行檢查同管制,咁《生果報》極可能係打擊目標之一,尤其甚者,如果特首會同行政會議訂立規例並追究煽動抗爭嘅媒體,黎智英會點,真係好難講。


所以呢,當黎智英特意講到《緊急法》,而且講到港府「唔會」動用嘅時候,囍雨反而睇到《緊急法》就好似一把直刺反政府人士、《生果報》甚至黎智英嘅「尚方寶劍」;正正盲反派越係話《緊急法》不可行,反而會令人聯想到,對付暴徒、反政府政客,《緊急法》其實係值得考慮!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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