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行無常】暴徒的狡辯
【諸行無常】暴徒的狡辯

日前一群暴徒在佔領機場期間對兩位內地男子濫用私刑、禁錮虐打及百般凌辱的事件,引起全城憤慨,面對社會大眾的口誅筆伐,筆者發現近日網上竟出現一些謬論歪理,妄圖為暴徒「漂白」、辯解,甚至有陰謀論暗示事件是「中央政府設計」的「苦肉計」。筆者今日又聽到某電台節目訪問了幾位當日有份參與(至少是目睹)禁錮、施虐過程的「抗爭者」,大談為何「懷疑兩名男子是內地公安」、當時「不能放人」的「理據」、以及「懷疑打人者其實是警方臥底」等情節。筆者的聽後感就是,這些「抗爭者」根本就是在用一些似是而非的歪理,企圖合理化當日令人齒冷的暴徒行徑,務求轉移公眾視線。


「如果是私刑,應該直接打到半死」


為了幫助大家客觀了解,筆者打算羅列幾條受訪示威者的「理據」,並盡可能真實地還原他們是說辭。例如講到「為何懷疑兩名男子是內地公安」,因為「他們完全是一個監察的樣貌」、「他們很凶神惡煞地望著我們」、「他什麼都不肯展示去證明自己是一個旅客」;暴徒們要用索帶綁人的原因是「認為他對我們的人身安全有威脅,綁起他是合理的」、「因為我真的不知道他會做什麼瘋狂的行為去攻擊我們」;此外,幾位受訪者並不認為當時是在用私刑,因為「如果我們是用私刑,就不會讓他上白車了,應該直接將他打到半死」。


「肯定是警察,看身型就知」?


受訪者還談到,經過日前銅鑼灣一役、知道警方有臥底之後,如今示威者都變得非常敏感、警惕,他們聲稱當日在機場帶頭施暴的「肯定是警察」,因為「他的身形高度不一般」、「我相信警察有身高標準,我覺得一看身型就知道」。以上這些「理由」有無道理,留給大家自己去判斷,但筆者就只有兩個字:荒謬!


既然將暴徒行為講得如此「逼不得已」、「是為了保護自身安全」,甚至不認為「動私刑」,那麼筆者首先要問,受訪者為何隻字不提一眾暴徒對兩位內地男子粗暴查閱他們手機及護照,不停拳打腳踢、潑水、恐嚇喝罵、按地箍頸、脫褲侮辱?按照受訪者的邏輯,難道要把人「打到半死」才夠得上私刑的「標準」?其實市民大眾都見到,其中一名受害者當日被送上救護車時,已經處於昏迷狀態,期間仍有一名暴徒衝前向他打了一拳,不知暴徒們又要如何辯解這不是私刑呢?


「我覺得、認為、相信」?


另一個問題。筆者請大家留意,幾位受訪者全程不斷用「覺得」、「認為」、「相信」等似是而非的詞語去陳述自己的「理由」,筆者要問,你們到底有什麼真憑實據、非要對他人施以謀殺式的暴行?就因為你們「猜測」、「懷疑」?又為什麼「大隻佬、肌肉男」就是警方臥底?就因為「未見過一個示威者腹肌這麼大」?


筆者要嚴正指出,這些所謂的「理據」,統統都是狡辯、歪理,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意圖營造一個「內地公安非法來港執法」「警方臥底故意滋事嫁禍」的故事,企圖轉移公眾的注意力,甚至認同暴徒的行為是「情有可原」。筆者認為,這樣的歪理謬論無異於二次施暴,甚至比拳打腳踢更為凶狠險惡,全港和平理性的市民應以暴徒為恥!


原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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