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乎香港持續近兩個月的警民衝突,事態發展不僅沒有平息的趨勢,反而愈演愈烈,已經失控;更令人憂心的是,一班示威者、尤其是年輕人似乎已經沖昏頭腦,「殺得興起」,施襲手段不斷翻新、暴戾程度持續升級,已經發展到四處縱火、投擲汽油彈、燃燒彈的地步,相比之下,之前的堵路、掟磚、掟雜物似乎已是「小兒科」。筆者認為,現時擺在社會大眾面前的最迫切問題是,真的還要縱容他們繼續犯法,甚至將犯法行為繼續升級嗎?筆者呼籲,救救年輕人,必須從喝停暴力開始!真的不能再讓他們在違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事實上自7月21日中上環一帶的衝突開始,示威者的暴力手段已有失控跡象,出現當街縱火、以「火車」推向警方防線等行為,但尚算零星、可控;至7月28日,又開始有人動用弓箭、鋼珠彈等「致命武器」襲警,現在想來,當時沒有造成人命傷亡可能僅僅只是因為「好彩」;但及至近期、尤其是過去三日,示威者的暴力手段變本加厲,他們在多間警署門口、民居外、鬧市幹道縱火,焚燒易燃易爆物品,向警署內投擲燃燒彈、且燒著警車,又開始頻頻使用汽油彈攻擊警方,單是昨天,明顯可見只要示威者所到之處,幾乎都有「戰火」延燒。筆者憂慮的是,如果暴力繼續失控,「搞出人命」只是遲早的事。
暴力越升級 刑責越嚴重
大家必須搞清楚,一班年輕示威者做出這些極度危險的行為,絕不是什麼「有勇有謀」,而是犯法!社會不能再盲撐他們,必須馬上與暴力切割,否則當暴力不斷升級時,這些年輕人所干犯的罪行也就必然會越來越重。事實上,當他們非法集結、擾亂社會安寧,已經涉嫌暴動罪,絕不是「小事」;現在又有人縱火、投擲汽油彈,如果傷及性命,極有可能構成謀殺(或意圖謀殺),法律後果可以十分嚴重,最高可判終身監禁;一旦被捕、被起訴,這些嚴重罪行都不會有特赦。因此筆者在此呼籲,年輕人必須明白違法必究的道理,不能心存僥倖;而為人父母、長輩者更要理性思考一下,是否還要明知年輕人違法而默許、不制止?眼白白看著他們斷送大好前程呢?
「為公義」就能殺人放火?
筆者也要在此勸籲那些仍在盲撐示威者的人士,請不要再用「為公義」、「有理想」、「做正確的事」等諸多歪理自欺欺人以及美化暴力;更不要奢望「忍一忍、等一等」,施暴者就會收手。大家要明白,任何法治、文明的社會,不是一句「為公義」就能殺人放火,社會亦不可能容忍違法暴力一再逞兇。說到這裡,筆者還是那句老生常談的話:香港法治得來不易,如果被打爛,香港恐怕萬劫不復。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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