噚日有人發起「九龍區大遊行」,隨後一班示威者轉移陣地,試圖佔領廣東道、彌敦道等地方,更喺旺角一帶同警方對峙;就電視畫面所見,幾乎都係警方、示威者雙方「劍拔弩張」嘅畫面,但囍雨睇到一條喺網絡上廣泛流傳嘅片段,片段入面一個上咗年紀嘅伯伯懷疑因為同示威者口角繼而被包圍,甚至被毆打到瞓喺地,呢啲畫面幾乎都無被主流傳媒所報道,囍雨極度好奇,示威者要示威、表達意見,咁就代表佢哋可以行私刑,毆打唔同意見嘅人咩?
暴力事件 屢見不鮮
呢啲襲擊他人嘅暴力事件,近期可以話係屢見不鮮,例如日前有示威者去屯門公園示威後,一個被指拍攝其他示威者嘅年輕人,俾人逼佢攞手機出嚟俾其他人查閱不特止,仲有示威者圍毆佢一輪;同樣喺新界西地區,一個政黨嘅社區幹事做街站讉責暴力衝擊,就俾過百人包圍,又辱罵又威嚇,最後要令對方滅聲,混亂中仲搞到個幹事嘅義工受傷。依家啲示威者橫行霸道,囍雨真係要講句,太過分!
示威者變「執法者」?
之所以接二連三發生呢啲暴力事件,囍雨覺得問題嘅癥結所在,係因為班示威者覺得自己大晒,甚至可以訴諸暴力,毆打佢哋覺得「唔妥」或者意見不同者。有人同佢哋政見唔同,示威者向對方「郁手」,好似完全冇問題咁;同理,如果佢哋懷疑俾其他人影到佢哋「神秘」嘅容貌,如果對方唔交手機出嚟,恐怕「行唔到出街口」,當警察都無絕對權力查人手機嘅時候,一班示威者就好似「執法者」咁款,名符其實,無法無天!
一班激進示威者嘅野蠻暴力行為,除咗會令到其他人受傷害外,更加係嚴重衝擊法治精神;當一班示威者以「自由」之名破壞法治,其他人見到咁點?有政治訴求就唔需要守法,咁法律仲有咩作用?其實面對爭拗、爭議,就算雙方唔能夠慢慢傾,都起碼可以搵執法者或者用法律途徑解決,濫用私刑,係最失民心嘅方法。依家要勸止個別示威者唔好用暴力,恐怕難度非常高,但社會上其他人如果願意,其實應該發聲、制止違法暴行。
原圖:網上圖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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