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叫價太高?
學生叫價太高?

噚日科大學生會表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經校方約佢哋見面,但會面將以閉門形式進行,所以佢哋拒絕,並提出三項對話條件;到今日,科大等七間大專院校嘅學生會代表舉行記者會,聯合提出兩大對話條件,包括要公開對話同「承諾對示威者不作追究」。囍雨想指出,所謂「承諾對示威者不作追究」,白啲講即係要政府唔好告啲涉嫌犯咗法嘅人,呢個要求唔合理及叫價太高,甚至有破壞法治之嫌。


要政府不告涉嫌違法人士?


對於如果同政府會面,會面應該公開定閉門,囍雨無意評論,反而一眾學生會要求政府唔追究啲示威者,即係唔告啲涉嫌犯咗法嘅人,囍雨就覺得大有問題喇!首先,如果要求政府做嘅嘢,既唔違反政府規章,又唔違反法律,包括唔會有違法治精神,咁相關要求起碼唔會太過分;但擺在大家眼前嘅,係一班激進示威者甚至可以話係暴徒衝擊、襲警以至破壞立法會,佢哋明顯犯法而且涉及暴力,一眾學生會要求政府唔好追究,係咪叫價太高呢?


法治不能妥協!


個人認為,無論雙方點樣傾或者點樣「較勁」,有一條底線一定要堅守,就係法治不能妥協。有人或者會反駁,示威者涉嫌違法,一切因政治爭拗而起,所以唔應該追究,或者特首運用酌情權特赦班示威者,用「政治手法」去解決冇問題。特首會唔會特赦啲示威者,囍雨估唔到,但想點出就算一切起源於政治問題,有示威者甚至暴徒涉嫌違法,呢個係法律、法治問題,根本唔可以用「政治問題」呢個說法去解決法律問題,否則今日有人因政見而違法,他日一樣有人可以用其他政治理由而犯法,最後嘅結果,就係法治崩潰,相信無人想見到呢個結果。


依家支持示威者一方嘅理據,大致都係「因為呢班人係爭取自由等等,所以唔應該告佢哋」,但大家要搞清楚一點,爭取自由、行使自由權利而表達訴求,唔代表可以犯法、傷害他人同埋破壞社會,以自由之名犯法,再以政治之名要求唔追究,可以話係直接衝擊香港乃以成功嘅法治基石。喺呢度,囍雨建議各方會面、需要「埋枱傾」,實在唔應該用「唔追究涉嫌違法人士」呢類叫價過高的前設或者對話條件,因為先衝擊法治,根本係強人所難。


原圖:RTHK 及網上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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